巧用“和解五法” 一个月成功化解近二十年的房屋买卖纠纷案
“房子终于收回来了,感谢检察官让我们保住了房子。”刘某某拉着检察官的手,声音带着激动与感激不停道谢。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对一起持续近二十年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进行专项回访,这场“房屋保卫战”终于在检察监督下迎来了满意的结局。

时间回到2006年4月,刘某某与杨某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将其部分自建的房屋出售给杨某某。后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刘某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然而,一审、二审及再审法院接连以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刘某某的起诉。刘某某与杨某某的纠纷陷入僵局,双方的矛盾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
2025年7月,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交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协助办理。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厘清争议焦点,灵活运用“和解五法”,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通过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逐步缩小分歧。
2025年8月,在检察机关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某退还案涉房屋包含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刘某某一次性退还杨某某购房款、支付补偿款合计21万元并继续履行案涉房屋租赁合同,这起历时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办理民事案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着力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承办人表示,检察机关积极构建“检察+综治”融合协作机制,通过跟踪督促、暖心回访推动调解协议履行完毕,从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
(邹酌莎 税鑫波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郭雨迪
终审:
李家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