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岳县人民法院依托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平台,深挖审判实践问题,持续推出多项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其中,针对离婚纠纷案中生活成本不断变化、抚养费应该支付多少才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问题,安岳法院创新设立了“抚养费计算公式”。该公式的推广运用,最大限度避免了纠纷再次产生,不仅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抚养费计算公式”已推广至全市其他法院。
据该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员额法官凌颜丽介绍,“在以前,因为在抚养费给付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反复打官司的次数很多,这不仅会对小孩造成负面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未成年子女较为弱势的地位,决定其成为父母离异事件中最大受害者,如何尽最大努力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该院面对涉抚养费纠纷案时反复思考的问题。
该院发现,由于安岳县农村人口占比较大,在涉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无固定收入或无法提供工作证明、工资收入的情况占比约80%,常规抚养费给付方式在当地司法实践中存在种种弊端。一是固定的抚养费金额支付存在滞后性,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若抚养费给付时间跨度较大,法院确定的金额与实际的经济形势将存在不符;二是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义务主体负担,当无法完全兑现时,义务主体往往象征性付一部分后就置之不理,即便一次性支付完毕,抚养人亦有可能将抚养费挪做他用;三是当事人重组家庭后,离异夫妻在后期诉讼过程中协商增加抚养费的可能性较低,以上种种不仅可能增加当事人诉累,还难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长期实践经验,最终创新推出了“抚养费计算公式”,即“每人每月应给付抚养费用=上一年度四川(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2”,计算公式中的月给付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四川(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月消费性支出的50%支付(2021年参照2020年,2022年参照2021年,2023年参照2022年,以此类推)。
“抚养费计算公式”于2020年9月在秦某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案中首次探索适用,该案例荣获资阳市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2021年,“抚养费计算公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截至2022年底,安岳法院已基本实现该公式在涉抚养费给付案件中全覆盖,并顺势推出“三费一式”创新做法,即对于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持续给付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均适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 张异同 吴杰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