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法院:充分发挥流动诉讼服务队效能助力乡村振兴
9月21日,记者从安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以法庭为核心、基层调解组织与老干部法律服务工作组等密切配合的“法庭+N”流动诉讼服务队,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纠纷预防与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助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针对分别因花椒、柠檬、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面临转型或经营不善,导致村集体经济投入的专项资金产生问题而引发的3起纠纷,流动诉讼服务队积极对接乡镇党委政府与司法所,多次赴合作社了解情况并组织座谈“会诊”,法官与老干部法律服务工作组对合同中涉及的担保物产权审查、抵押登记流程等内容进行反复普法与详细讲解,最终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
二是做实纠纷前期排查预防。流动诉讼服务队主动深入一线排查纠纷风险及隐患,针对岳新乡某柠檬种植园经营者陈某拖欠土地租赁费及务工人员工资共计50万余元的纠纷隐患,法院与调解员及时对接镇政府,通过翻阅资料、与部分务工村民座谈等方式,提前掌握情况,做好矛盾前期沟通化解工作,避免形成涉众型纠纷。
三是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在一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中,由于被告刘某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法官遂将庭审现场搬到病房,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与调解员凭借前期电话、微信良好沟通的基础,再次向刘某进行释法明理与引导,当事人双方的情绪从严重对立到逐渐缓和,刘某向两名原告表达歉意,并现场支付2000元,约定剩余10000元分期给付,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圆满化解。
杨选荣 刘芹玉 杨棹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编辑:漆颖
初审:
赵晓璐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