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规范监督方式,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现象,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
建立认罪认罚同步承诺机制。《办法》聚焦被不起诉人在被宣告不起诉后消失踪迹、不配合行政机关的后续执法调查等问题,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于认罪认罚的拟不起诉案件,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同步要求其签署《配合行政机关执法调查承诺书》,告知当事人如果被宣告不起诉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理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将行政执法中的矛盾风险化解在前端,促进刑事司法程序完结后行政执法程序顺畅衔接,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办案质效。
建立个案协商机制。《办法》为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精准衔接、行政机关处罚顺畅高效,明确了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前,可以向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征求意见。行政机关提出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共同研究处理,合力推动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执法尺度的规范。
明确不罚情形。《办法》就检察意见“应发尽发”原则予以强调,但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根据个案情况可以不制发检察意见的几种情形,如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存在亲属等特殊关系、取得被害人谅解、已修复受损法益,因同一事由已被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等情形,避免检察机关盲目移送而忽略处罚必要性审查,促进轻罪治理、增进社会和谐。
建立双向协作机制。《办法》列明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互相协作措施,如检察机关在审查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可以咨询行政机关相关执法人员,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案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对重大复杂、争议较多的案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共同研究制定处置方案。通过双向协作机制,减少执法司法分歧,增加行刑共治合力。
下一步,南溪区将持续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有序开展,凝聚内外部合力,守护人民群众利益,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助力高质量发展。
(邓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