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出台物业领域多元解纷实施方案 打造物业解纷新模式
“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妥善解决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近日,眉山市委政法委联合眉山中院、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眉山市司法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实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眉山实践。
据悉,《方案》细化了强化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强化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健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体系等三方面工作举措,包括健全规范物业行业监督管理制度、物业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规范物业市场秩序,推动行业监管制度、服务标准落地落实;在2024年底实现全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等内容。按《方案》要求,眉山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物业纠纷“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代表性案件,通过精审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促推批量类案快速化解。同时,加大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力度,挑选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到小区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