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义务帮工起纠纷 法院8天成功化解
“法官,我把钱抱起来了。”“快快请进,我马上通知原告过来”。近日,一起义务帮工纠纷中的被告杨某某手提红袋子来到九寨沟县法院,里面装的是刚从银行取的15万元现金。
据悉,此案是因为邻居义务帮忙而产生的伤害责任纠纷,吴某某与杨某某系邻居,杨某某经营一家废品收购店,2024年4月,杨某某因三颗螺丝断裂在收购店打包机中无法取出,遂请邻居吴某某帮忙取螺丝。在取螺丝过程中,机器轴心顶部的液压油倾倒,中间的压板掉落,造成吴某某与杨某某的脚均被铁质压板压伤。吴某某到医院医治,诊断出右足拇指部分缺血坏死,双足多发趾骨、跖骨开放性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杨某某垫付各项费用10万余元。
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吴某某遂将杨某某诉至九寨沟县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误工、护理、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原、被告系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本着既化解纠纷,又解开心结的目的,就义务帮工涉及的相关司法解释及赔偿费用计算标准等进行释明,并讲清其中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经过多番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杨某某向吴某某当场履行各项费用15万元。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8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陈小敏)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