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法院:灵活执行解纠纷 以猪抵款 债务还清
近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灵活执行解纠纷,通过“以猪抵债”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欠款纠纷案件。
2020年3月,罗某某到通川区黎家梁养猪场(投资人:黎某某)购买了6头成年母猪以总价3.6万元成交,当时罗某某欠投资人黎某某1.51万元,两人约定欠款将在2020年年底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罗某某并未按时还款,黎某某遂出具一份《欠条》,约定于2021年7月底付清欠款,但罗某某一直未支付,黎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罗某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及时联系罗某某履行法定义务,经线上线下查控,在实际支付申请案款4281元后,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便前往罗某某的家中,罗某某表示无力履行债务,但家中还养有生猪并愿意以猪抵债,经与黎某某沟通其表示同意,生猪便成为法院执行的对象。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最终生猪按高于市场价格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每斤10元的价格计算,5头猪共1140斤,合计1.14万元。“你欠黎某某10819元,现双方冲抵后,黎某某还应给你支付581元。”执行干警说道。“还有运输费1000元呢,共1581元。”罗某某补充道。“没问题,来,打开你的微信收款码,我扫码支付给你,一共1581元。”黎某某说道。“收到了,一起1581元。”罗某某道。至此,这起欠款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廖家胜)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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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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