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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法院:置换多年的房屋 终于办了产权证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6-06 11:52:3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大竹县法院办理了一起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彻底解决这一起困扰当事人十余年的纠纷。

  

  “法官,房子是我买的,我们一家人在这里住了十余年了,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凭啥一直拖着不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大竹县法院法官调解案件时,当事人邓某满腹委屈地陈述着。

  

  经查,1993年,张某修建了位于大竹县竹阳镇的一处房屋,并于当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1994年,张某将该房屋卖给了徐某,徐某又于2001年将该房屋卖给本案原告邓某,上述交易均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09年,邓某作为案涉房屋所有权人,与本案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某房地产公司拆迁了邓某的上述房屋,并将某小区某号房屋置换给邓某并作了最终结算。邓某取得置换房屋后进行了装修,并与其家人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但是,某房地产公司一直未协助邓某办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时间一年年过去,没有房产证,房屋交易受限,房产证办理问题成为邓某及其家人心中难以解开的“心结”。无奈之下,邓某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借助司法力量解决这一难题。

  

  某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很委屈:“法官,不是我们不协助邓某办理房屋产权证,确实是案涉房屋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光靠我们的力量没办法解决,还有其他人也是这种情况,我们确实没有办法。”

  

  详细了解案情后,法官意识到这起纠纷不仅关乎邓某一家的切身利益,更是涉及众多家庭的民生问题,关乎社会稳定。考虑到案件时间跨度长、矛盾积怨深,单纯的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加剧双方矛盾,于是,法官思考能否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开发商主管部门等多方联动协调,共同参与化解此次纠纷。

  

  于是,法官多次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等单位,厘清程序堵点,组织协调解决办法。各单位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开发商手续办理等问题进行指导,帮助其明确解决路径;其他相关部门也积极协调,为解决纠纷出谋划策。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各方逐渐消除分歧,找到了问题的突破口。最终,邓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这不仅让邓某心中的“石头”放下了,也为某房地产公司处理后续类似纠纷提供了参考。(鄢文秀)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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