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万尾珍稀鱼苗跃入渠江
			
						
			
			
10月24日,渠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首次在渠县丰乐镇巴河岩原鲤华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暨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推动渠江水域生态系统性恢复。本次活动聚焦“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原则,通过多部门协同履职,引导涉案人员从“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在科学选种与规范流程下,共计向渠江放流岩原鲤、青鳙、中华倒刺鲃等本土珍稀鱼种31.5万余尾,旨在改善水域环境,修复生物链,提升渠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李俊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摄影报道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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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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