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未获有效赔偿陷困境 两级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
近日,甘孜州检察院和康定市检察院以“国家司法救助全力救助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为主要内容,对一起严重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近亲属进行了联动国家司法救助,向被害人的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及时缓解其家庭困难。
今年6月中旬,高某华受到严重刑事侵害,侵害方未尽到赔偿责任。康定市检察院从办案中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立即向甘孜州检察院汇报相关情况。州检察院听取汇报后,决定联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两级检察院迅速启动救助程序,与被害人家属联系,实地到被害人家庭和所在村委会调查其家庭生活和经济情况。
经调查核实,被害人高某华系家中主要劳动力,全家经济收入靠他打工获取。父亲高某清随其生活,年龄较大,已失去劳动能力,且身患肺气肿、高血压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服药。高某华受到侵害后未及时获得有效赔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两级检察干警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虽村两委持续进行思想疏导工作,但被害人近亲属在生活面临紧迫困难的情形下有想要实施过激行为的想法。为遏制亲戚之间矛盾激化,防止被害人家庭因案返贫,两级检察机关对高某清开展了心理疏导,并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缓解高家面临的现实的急迫性困难问题。11月16日,甘孜州检察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康定市检察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当高某清拿到国家司法救助金时,哽咽着说:“谢谢检察院这么及时的关心和帮助!”
甘孜州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充分发挥一体化制度优势,构建高效畅通的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整合救助资源,不断提升救助质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能动履职传递检察温暖。
(倪河璇 谢英)
编辑: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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