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检察机关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
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推广的“枫桥式”工作法
11月29日,成都市检察机关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座谈会在都江堰市检察院召开。会议围绕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研究部署发展“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的路径举措。
会前,与会人员先后到都江堰市壹街社区、岷江路社区“检察履职+微网实格”工作联系示范点调研了都江堰市深化“堰水情”群众工作法,察看党建引领“检察履职+微网实格”助推市域治理法治化工作开展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金牛区、武侯区、双流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6个基层检察院围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交流发言。
成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利春首先肯定了成都市各基层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的成绩和典型做法,并表示,成都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样本,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和矛盾纠纷源头排查预防理念,以及多元共治理念。他提出,要从小切口着手做好大文章,不断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要以聚焦矛盾纠纷各部位、各环节,提高预防和化解纠纷的能力;要充分发挥人民检察官的特殊身份和作用,去打造群众心中的一杆“公平秤”。
成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刻把握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抓手,是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是重复信访治理的有效方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检察机关科学、规范、专业、精细、有效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二是要把握功能定位,确保争创“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活动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坚持“矛盾不上交”,综合施策打好化解组合拳;坚持多元共治,同频共振打造治理“共同体”。三是要把握工作导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形成一体推进的整体效应。不但要准确把握“系统部署、统一推进”思路,还要准确把握“检察履职、助力基层”出发点。
据介绍,下一步,成都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推广的“枫桥式”工作法,打造具有成都特色的“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为推动平安成都、法治成都建设,助力成都超大城市善治贡献检察力量。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