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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粮仓”的守护人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4-06-07 09:33:2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富牛法庭到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 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供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5月底的成都平原,稻田绿意葱茏,高铁从高架桥上呼啸而过,农田里,农户正抢抓农时育秧移栽……

  

  趁着农忙,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富牛法庭的法官们走进田间地头,与村民拉家常、开展普法宣传,“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是国家大事,也涉及每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营生。农民朋友们要注意依法依规使用耕地,护好基本农田‘铁饭碗’,我们一起努力,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作为眉山市东坡区范围内涉农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专业法庭和四川法院“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前沿阵地,富牛法庭实质化运行一年多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耕地保护打造“涉农案件”司法品牌,精准服务农民诉求、农村治理、农业发展,以能动司法赋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和全面乡村振兴,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天府沃野有了一个专业法庭

  

  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走进眉山市东坡区永丰村高标准农田种植基地,站在田间地头,对四川寄予厚望——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

  

  牢记殷殷嘱托,眉山两级法院着力开展“法护粮仓 沃野天府”司法实践,积极创建“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2023年2月14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调整富牛法庭为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管辖东坡区范围内涉农民商事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开辟区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探索建立涉农案件立审执机制,实现“三审合一”,确保裁判统一。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作为基层法官,发挥专业优势,深耕乡村振兴‘法治沃土’,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我们责无旁贷。”富牛法庭庭长郑洋洋告诉记者,专业法庭集结了常年扎根一线的基层法官、干警,平均年龄30岁,“有经验”“肯吃苦”“干劲足”。

  

  来到法庭之后,郑洋洋和团队遇到了首要难题——作为涉农案件专业法庭,富牛法庭的案件管辖领域和类型该如何明确?带着这个问题,经过一年多的探索,适合富牛法庭的涉农案件管辖范围初步成型:以“天府粮仓”为核心,聚焦粮食生产要素、流通要素两个主要环节,重点办理涉耕地、种子、农药、化肥、粮食、农副产品等案件,全链条守牢耕地红线、粮食安全底线;向眉山市东坡区内涉农业、农村、农民民商事案件延伸,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自2023年实质化运行以来,富牛法庭集中办理涉农案件71件,涉及耕地、种子、农药化肥、粮食、农副产品等。法庭充分利用“天府粮仓”司法助农服务站、巡回办案点等进行案件办理和法治宣传,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呵护一粒种子开始

  

  因为一粒种子,郑洋洋和整个团队对司法保护“天府粮仓”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2023年10月6日,村民徐某某以眉山市某合作社在烘干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其种子发芽率不合格,被拒绝收购为由,向富牛法庭提起诉讼,请求眉山市某合作社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3648元。

  

  什么叫种子烘干?第一次遇到因“种子烘干”而产生的经济纠纷,郑洋洋和团队陷入了困惑。

  

  经过询问和查阅资料,郑洋洋了解到,除了贩卖成熟的稻谷,农民还可以通过将稻谷烘干成种子,贩卖给种子公司获取收益。一般来说,种子的市场价格高于普通稻谷。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可以自己烘干种子,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加工,只要种子质量达到标准即可。

  

  在该案中,徐某某以每斤种子17元的价格为四川某种业公司生产谷种,并约定种子发芽率不低于80%、水分不高于13%等质量标准。稻谷成熟后,徐某某按照该质量标准委托眉山市某合作社烘干杂交水稻制种约45吨。种子烘干交付后,四川某种业公司将部分种子运送至某公司储存精选种子。一个月后,四川某种业公司告知徐某某种子发芽率不合格,拒绝收购。徐某某认为眉山市某合作社在烘干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其种子发芽率不合格,因此起诉到法院。

  

  “种子质量受很多因素影响,烘干的温度、时间,储存、运输的环境是否适宜等,都可能影响种子的发芽率。”郑洋洋表示,现在的涉农案件已突破了传统的邻里纠纷,更多的是土地流转、农资农产买卖、农资租赁等合同纠纷。“这对我们基层法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更加专业化!”郑洋洋说。

  

  对此,富牛法庭计划与“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借助专业力量指导涉农案件审判;同时,加大对《种子法》等涉农冷门法律、“三农”政策的学习,以更为专业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农业农民司法需求,助力农村产业健康发展。让农民兄弟感受到公平正义

  

  “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我们一定积极配合,以后签合同一定慎重对待,给村干部看过了,没问题才签。”日前,一起涉及8户果农的柑橘买卖合同纠纷在富牛法庭的主持下妥善化解,农户拉着郑洋洋的手不停地表达感谢。

  

  2023年4月,富牛镇某村一水果收购商以高出本地价的3.4元一斤的价格与该村8户果农分别签订《柑橘订购合同书》,并约定定金2万元,如收购商违约,果农不退还定金;如果农违约,按定金的3倍赔偿收购方;采收成交后,结算时退还定金;若遇到不可控因素,定金退还”等内容。双方签字捺印后,收购商按约定向果农交付了定金。后因果农提前将柑橘售卖给他人,收购商认为果农违约,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果农双倍返还定金。

  

  签了合同,果农为什么还要违约?经实地走访,郑洋洋了解到8户果农多数是老年人,对合同的概念、内容不尽了解,特别是对合同约定的采果截止日期没有认真研判,导致虽未到采果截止日期,但柑橘已成熟,“再不采摘果果就会烂在树上”,不得已才将订购的柑橘售卖给了他人。

  

  随后,富牛法庭联合富牛镇司法所、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员前往该村村民委员会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了集中调解,并以“普法宣传会”的形式,从案件的起因、经过、处理方式以及合同的签订等方面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释法明理。经反复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8户果农自愿返还定金。

  

  在田间阡陌奔波,到群众家里拉家常,一年多来,富牛法庭的法官们在一件件涉农案件的办理中悟出一个道理:涉农案件绝不是从法条到判决书,而是要真正地从农民的生活现实来分析,做出判决结果,才能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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