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sccaw@sina.com
主办: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四川法治报社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四川 >
宜宾首份“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发布 司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4-08-15 09:51:3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宜宾首份“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发布

  

  司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截屏2024-08-15 09.50.11.png


  司法保护基地揭牌现场 翠屏区法院供图

  

  8月13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联合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和宜宾流杯池公园,在流杯池公园举行“流杯池公园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发布全市首份“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

  

  宜宾市流杯池公园面积238.18亩,是我省著名的名胜古迹公园。园内著名景点流杯池建于北宋元符元年(1098年),是北宋大诗人、大书法家黄庭坚仿照王羲之《兰亭集序》“流觞曲水”意境修建,距今已有900多年历史,是保存完好的宜宾古八景之一,也是现存完好的酒文化发祥地之一。从宋至今,流杯池周围摩岩石壁上留下了黄庭坚、杨升庵等历代名人雅士所留书法石刻100余通。流杯池及石刻题记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依照民法典、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提出“禁止从事挖掘、钻探、打桩、爆破”“禁止刻画、涂污、张贴、书写、攀爬、损毁”“禁止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9条保护文物的禁止性事项,以最严格司法举措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流杯池及石刻题记。

  

  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孟廷表示,“流杯池公园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和“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的发布,将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合作、共同发力,守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底线红线,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共识和自觉。

  

  (彭屏 肖必春 伍永杰)


编辑:赵秘饶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