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联合调解现场
近日,蒲江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审前调解”模式,化解一起长达数十年的家庭赡养纠纷。该院联合法院、村委会及法律援助机构,以司法协同之力弥合亲情裂痕,诠释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治温情,为两名八旬老人找回安宁晚年。
家庭积怨多年难解
检察院支持起诉破局
唐某与王某是蒲江县某村的两名八旬老人,育有4名子女,本应安享晚年的他们,却因小儿子陈某长期纠缠陷入困境。陈某以与大姐存在经济纠纷、父母“分配不公”为由,多次胁迫父母分割宅基地,甚至上门辱骂、殴打老人。尽管警方和村委会多次调解,家庭关系仍降至冰点。无奈之下,老人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蒲江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线索移送机制将案件移交至县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老人属于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村老年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老人真实诉求并非仅是追索赡养费,而是希望制止小儿子的骚扰行为,回归安宁生活。检察院建议老人在诉讼中增加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以防范家庭暴力风险。
然而,案件开庭当日,陈某拒不到庭,诉讼陷入僵局。若强行推进庭审,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与老人核心诉求背道而驰。法院、检察院迅速协商,决定转变思路,将对抗式诉讼转为协同式调解。
多元协同联动调解
司法温情弥合亲情裂痕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蒲江县检察院发挥“和枫”工作精神,与法院法官、村委会干部、法律援助律师组成临时调解队,将调解阵地移至村委会。调解组通过耐心倾听、释法说理,逐步厘清矛盾根源:陈某与大姐的经济纠纷、对宅基地通行权的诉求,以及其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施暴的行为。
针对争议焦点,调解组逐个“破冰”:一方面明确告知陈某,经济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得胁迫父母;另一方面,就宅基地院坝通行权问题,两名老人同意其使用,满足其合理需求。同时,调解组严肃指出陈某辱骂、殴打父母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经过多轮调解,陈某最终认识到错误,承诺不再打扰父母生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主动撤诉,并申请撤回支持起诉。
本案是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及基层组织协同发力的成果,展现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的效能。蒲江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维护老年人权益,以调查核实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引导非对抗矛盾化解,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