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政法〔2025〕86号)要求,经逐级审核推荐,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表彰一批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向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3091758
传 真:63091770
电子邮箱:scswzfwwwzdc@163.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
邮 编:610014
附件: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郭雨迪
终审:
李家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