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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3年发出7000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6-01-08 09:31:5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自2023年以来,四川法院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7000余份,依托全省136个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联动妇联、民政、教育等单位构建保护合力,用司法力量督促家长‘依法带娃’”。这是记者昨(7)日从省法院了解到的一组数据。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家事”上升为“国事”,“依法带娃”时代来临。“家庭教育指导令”针对哪些情况发出?发出后效果怎么样?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经历哪些流程?记者采访了多名法官、法学家、家庭教育指导师。

  

  四川首份“指导令”发出之后

  

  2021年10月28日,叙永县法院发出四川法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彼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刚刚通过,还未正式施行。叙永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赵丹回忆说,在“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布前,法院也曾迟疑过,担心司法是否会过度介入家庭生活或者介入方式不当。

  

  “首令”发出后,叙永县法院的探索并未止步。该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搭建协作平台,建立了全国首个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对叙永县法院在审案过程中发现的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缺失、不当家庭教育观念、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赵丹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叙永县有5400余名留守儿童,父母教育长期缺位,家庭监管缺失。同时,在边远山区地带,“娃娃亲”风俗尚未完全根除,偶有早婚或未婚先孕的不良社会现象,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在“家庭教育指导令”执行期间,父母或监护人将接受指导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叙永县永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董巧说,指导内容包括家庭功能建设、家庭成员关系调适、未成年人成长支持三方面。例如,帮助家庭成员建立健康的沟通模式、明确角色边界、改善亲子关系与夫妻关系;根据儿童心理发展规律,指导家长进行科学陪伴、情绪管理、规则建立、生涯规划等。

  

  在董巧看来,家庭教育指导带来的最大变化,并非是单纯解决“孩子的问题”,而是让家庭成员从“对立”转向“合作”。“例如,父母从指责‘孩子不听话’转变为反思‘我的教育方式是否需要调整’;家庭沟通从‘情绪对抗’逐渐转为‘倾听与表达需求’。”董巧说,经过指导,许多家庭建立了稳定的家庭会议、共同活动等互动机制。

  

  每一份“指导令”都关乎一个家庭

  

  每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背后,都关系到一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个家庭的幸福。

  

  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分居,互相推诿监护责任,导致13岁女儿辍学在家。达州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父母限期送孩子返校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法院联合教育部门制定劝学方案,社区网格员每日跟进家庭动态。3个月后,孩子顺利重返校园,父母也达成了监护协议,共同承担起抚养责任。

  

  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夫妻俩双双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抚养16岁的儿子,甚至将孩子遗弃在法院调解室。广元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动社区和妇联对夫妻俩开展法治教育和责任引导,帮助他们理清经济分担方案。最终,夫妻俩达成监护协议,孩子重新感受到家庭温暖,性格也从孤僻逐渐变得开朗。

  

  一名14岁的孩子王小某自幼遭遇家庭变故,父母离异后各自重组家庭,把她托付给年迈的外婆照料,成了事实上的“留守儿童”。监护缺位导致她沉迷网络游戏并辍学,靠“游戏代打”赚钱,后因报酬纠纷损毁他人价值2万余元的游戏装备而被起诉。自贡法院向孩子的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联动社区与指导师为母亲定制“责任唤醒+方法指导”方案。最终,王小某的母亲签署了履责承诺书,并劝说孩子重返校园。

  

  “指导令”落地缺乏“刚性”

  

  数据背后还存在隐忧。多名“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参与者向记者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性,“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落地还缺乏“刚性”。

  

  据叙永县法院少审庭法官透露,法院目前对“涉少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无可供操作的规范,缺乏对应有的公共资源和社会服务的调配功能,也难以对拒绝接受家庭指导教育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惩戒等,以致家庭教育指导缺乏稳固的现实基础。

  

  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坦言,部分家庭面临代际教养冲突、贫困、成员身心疾病等多重问题,仅靠家庭教育指导难以根本解决,需要医疗、民政、社区等多部门协同,但跨系统协作机制仍不完善。

  

  成都大学法学院教师、四川省反家暴知识普及基地执行副主任贺海燕认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落地还需制度的完善。她建议,推动立法由“柔性”向“刚柔并济”升级。“在民事诉讼法或专门立法中明确,对拒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者,法院可处以罚款、拘留,并纳入失信名单,与监护权变更、探望权限制挂钩,补足以‘信用惩戒+人身强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贺海燕说。

  

  此外,还应建立“省级统筹、区县落地”的专业队伍保障机制。贺海燕认为,可以由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每个区县至少培育1家具备司法社工、心理干预、法律援助能力的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指导服务从“临时拼凑”到“专业常驻”。

  

  贺海燕认为,衡量“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效果,不能单一依赖孩子行为改变或亲子关系改善,而应构建以“未成年人最佳利益”为统领的多维、动态、分层的评估体系。“只有将孩子的主观感受与客观指标结合,才能真实反映‘指导令’是否实现了从‘形式合规’到‘实质有效’的跨越。”贺海燕表示。

  

  延伸阅读

  

  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有哪些流程?

  

  “家庭教育指导令”核心针对四类突出问题。省法院少审庭庭长范玉介绍,一是监护缺位或失职,比如父母推诿照料、放任孩子沉迷网络;二是教育方式侵权,如家暴、体罚等;三是未成年人违法或有严重不良行为,根源多为家庭监管缺失;四是家庭关系恶化或特殊困境,如家暴频发、留守儿童权益受损。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如何发出的?首先是要发现和获取线索。范玉进一步介绍,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会主动识别监护问题,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精准排查是否有上述四类重点情形。此外,法院还会接收并排查公安、妇联、学校等单位移送的线索。其次,法官联合家事调查员、社工、心理师开展入户访视,全面评估家庭环境和监护能力,形成专业评估报告,对存在轻微失职的监护人先行训诫警示,明确整改要求。再次,确有必要的话,法院以正式决定书的形式制发“指导令”,清晰载明指导内容、期限、频次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联合专业机构为家庭定制个性化指导方案,通过集中授课、一对一辅导、亲子互动等方式推进落实。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后,法院会跟踪回访并评估结果,对整改不力的启动强制手段,全流程文书留档。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王先静
终审: 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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