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 | 小心"拉车门"盗窃
2025年2月7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拉车门"盗窃案,案件中李某某、杨某某等人在公共停车位、小区地下库等场所随机寻找作案目标,通过后视镜自动折叠系统识别未锁车辆,进入车内盗窃财物。此类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财产,也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提示:养成锁车的习惯。有些车主离开车辆,可能会因为疏忽或图方便而不锁车门,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广大车主要保持警惕,下车后仔细检查车窗门是否关闭再离开。
不留贵重物品在车内。广大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名贵首饰、现金、烟酒等留在车内,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应立即报警并尽可能保护现场。
加强停车场所管理。各停车场、小区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加强安全监管防范,发现可疑行为应立即报警确保公安第一时间挽回损失、抓捕嫌疑人。
何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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