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元借款拖欠8年,和解后仍违约 法院:司法拘留15日
			
						
			
			“法官,汪某又没按时还钱!”近日,天刚蒙蒙亮,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的电话骤然响起,电话那头传来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焦急的求助声。
李某与汪某系邻居,双方的纠纷源于一笔借款。2014年12月起,汪某因承包建筑工程急需资金周转,先后向李某借款共计6万元,双方还约定了还款利息。此后,汪某长期未还本付息,直至2020年3月,汪某向李某出具借条,并承诺于当年12月底前付清。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汪某仍未履行承诺。无奈之下,李某将汪某诉至广安市前锋区法院。
经调解,双方达成约定:汪某需偿还本金6万元及利息,分四期支付;若任一期违约,李某可申请全额执行并主张损失。但调解书生效后,汪某依旧未履约,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4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可汪某仍以拖延方式拒不履约,尚有4万余元欠款未偿还。执行干警立即传唤汪某至法院,严肃告知其司法拘留的多重影响。“我最近手头紧,再宽限几天行不行?”汪某说。“你已多次违反约定,没有任何可辩解的空间。”执行干警表示。最终,广安市前锋区法院鉴于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周钰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郭雨迪
		
		
			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