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联合四部门出台意见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19-10-08 15:40:52 】 【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发布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还存在个别学校安全管理仍有隐患、性教育有待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近日,为更好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要求,有效预防侵害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省检察院与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团省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工作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省级层面推进从业禁止、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协作查办等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意见》确立了工作目标。提出要依法严厉打击强奸、猥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扰乱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业禁止、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协作查办等长效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加强预防管控。三是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意见》明晰了部门职责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针对四川省在推进未检“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社会化支持不足等问题,特别强调了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共同构建有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一是教育部门加强教职工管理,严格职业准入,落实对已招录人员的全面筛查和拟招录人员的入职查询和法治培训,建立教职工不良行为举报机制,严禁聘用具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曾因故意犯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从事上述岗位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及教师对侵害学生案件信息强制报告制度,教师要关注学生在校园内的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问题线索,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强化法治教育,完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二是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信息库,协助教育部门及学校做好入职查询工作,强化警校联动。三是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快捕快诉危害学生安全犯罪案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制度漏洞,积极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尽责。四是民政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据库,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活动,督促指导相关机构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脱离监护等情况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工作,建立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重特大案件(事件)信息披露机制。五是团委精准关爱服务在校农村留守儿童,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童伴计划”等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畅通在校生利益诉求渠道,探索建立多方合作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个案联动机制。

  

  《意见》强化了协作配合。要求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共同研究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处置办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深入剖析危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新隐患、新矛盾、新特点,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工作意见、检察建议,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制度建设、工作创新和监管治理。


编辑: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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