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广元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治安大队、盘龙派出所民警到袁家坝街道川浙工业园区万顺中基铝业开展电力安全宣传活动

2.2025年6月12日,广元市司法局到工业园区召开2025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茶话会

3.2025年5月21日,广元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暨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天府入企码”试运行专题部署会召开,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4.2025年7月,广元市组织召开一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进一步做好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青川县法院竹园法庭法官走访某电器公司 广元市委政法委供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夏菲妮 郝飞
广元,素有“川北门户、蜀道咽喉”之称。这片土地,曾经苦于“蜀道难”,如今蜀道通,蜀道畅,更因为法治的保驾护航,日益成为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的“兴业高地”。
每季度召开“广结亲(清)缘”企业家恳谈会,零距离倾听企业心声;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组建15个重点产业专班和1个要素保障专班,提供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及时修订《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规范公平、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自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以来,广元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五个专项治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抓手,通过制定责任清单、纳入目标考核等硬举措,在依法护企、保护创新、优化服务上持续发力,不断激发民营经济的生机与活力,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平等保护
给企业家吃下创业“定心丸”
营商环境是发展的土壤,法治则是滋养这片土壤的阳光雨露。在广元,一场看似普通的合同纠纷,生动诠释了“守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并非空洞口号,而是融入司法实践每一个环节的深刻理念。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青川县某钙业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某电器公司数十万元维修款。经多次催要未果,电器公司无奈诉至青川县法院竹园法庭。庭审中,双方对金额争议较大,调解未果。经法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钙业公司支付原告电器公司维修费31万元。
一纸判决,尘埃落定,但司法的使命并未就此终结。对于原告电器公司而言,判决书是法律对其权利的确认,但“纸上权益”能否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才是企业关切的核心。而对于被告钙业公司而言,一次性付清几十万元,意味着本就紧张的资金链可能会断裂,企业也面临停产倒闭的风险。
“一判了之”看似高效,却可能造成“双输”局面——胜诉方权益实现缓慢,败诉方企业陷入绝境。在这考验司法智慧的关键时刻,竹园法庭庭长邹宇寰没有将案件简单移交执行了事,而是选择了“持续跟进”。他深入判后答疑,一方面向钙业公司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失信将对企业未来经营造成的长远影响;另一方面,实地了解企业面临的具体困难。
在确认被告确有履行意愿但存在短期资金压力后,竹园法庭积极推动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这一举措,精准把握了司法“力度”与“温度”的平衡。将钙业公司纳入“执行督促清单”进行动态监管,确保了协议的严肃性;而在被告按期支付部分款项后,及时解除对其账户或财产的保全措施,则如同为其输氧供血,保障了企业的“呼吸空间”,使其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造血”功能。
“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与善意调解,通过分期履行,让我们从债务中缓过来了,现在公司运营状况良好!”被告某钙业公司负责人的感慨,道出了司法温度对企业存续的重要意义。“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原告某电器公司负责人的肯定,则体现了对司法程序与结果的认同。这场纠纷的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广元法院守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困境中企业生存权、发展权的典型案例。
青川县这一案例是广元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生动切面。其背后,是一套日趋完善、持续发力的系统性工程。广元市委、市政府深知,守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不能仅仅依赖于法官个体的智慧与责任感,更需要顶层设计、机制创新与全链条的协同发力。
在执行领域“亮剑”,破解“胜诉权益兑现难”。广元法院以“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治理”为抓手,组织开展的全市法院“蜀道亮剑”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声势浩大,成效显著。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法院已执结涉企案件3824件,执行到位金额31.86亿元。
更为重要的是,广元市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对已履行义务完毕的企业,及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帮助其修复信用、轻装上阵。此举有效缓解了企业因一时失信而处处受限的困境,给予企业改过自新、重回市场的机会。
企业家最耗不起的就是时间。针对维权周期长的问题,广元市多管齐下:
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广元市司法局通过完成市级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开通“掌上复议”申请渠道,并在广元经开区等企业聚集区设立多个服务站点,实现“容缺受理、即收即受”,大大提升了行政争议化解效率。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无缝衔接,形成了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广元法院对涉企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全程快速办理,线上化解大量纠纷,有效节约企业时间与交通成本。广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周期大幅缩短,平均审限压缩至极短天数,让正义加速抵达。
推动涉企争议源头化解。广元检察机关主动向前一步,对全市1794家规上企业实行分区联系人制度,确保精准对接。87名检察官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主动上门倾听诉求,将风险预警与法律服务的防线前置,实现更深层次的“提速”。
一场几十万元的合同纠纷,在法治的天平上,称出的是正义的重量,更是发展的希望。从青川县竹园法庭的“判后温情”,到全市范围内“蜀道亮剑”的执行力度,再到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的效率提升,广元正以“全生命周期”的司法服务,精心呵护着这片投资创业的热土,吸引到一批又一批的企业家前来经营投资。
精准施策
为创新之火添注“法治薪柴”
“多亏有检察院,我们自己的商标终于申请下来了!”今年,随着“翠云廊”“剑门关”等系列商标注册成功,剑阁县政府专项拨付10万元用于区域文旅品牌保护。这背后,是一场由广元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起,为地方文旅资源正名、为创新发展清障的硬仗。
时间回到2024年4月,广元市检察院在工作中敏锐发现,剑阁县政府在申请注册“翠云廊”等旅游产业相关商标时遭遇“梗阻”——商标已被他人抢注,对方开出高达200万元的使用费。经深入调查,真相浮出水面:某商标持有人并未进行任何实际生产经营,而是通过代理公司,将“翠云廊”等知名景点名称在旅游运输、广告贸易等13个大类上恶意抢注了共计32件商标,意图借此牟利。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更直接阻碍了地方政府对本土文旅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鉴于该案涉及多个县(区),影响面广,广元市检察院通过“一体化”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摸排。调查发现,相关行政部门在文旅资源商标保护上存在权责不清、力度不足等问题。为此,广元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商对策。一场听证会,厘清了职责,凝聚了“保护文旅品牌就是保护文旅产业发展根基”的共识。
针对暴露出的监管盲区和保护短板,广元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形成文旅资源品牌保护合力。以此为契机,广元市检察院牵头与市文广旅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知名文化旅游品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探索对本地知名文旅品牌进行商标防御性注册。广元市文广旅局对1300余处文旅资源进行清理,将相关商标注册工作纳入旅游规划和数据库管理,目前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和无效宣告案件11件,并对辖区内80个各类商标实行分类指导、精准培育。广元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川陕甘毗邻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大会,签订联合执法协议,目前已协作查处各类商标案件24件。其中,针对本案恶意注册行为人及时作出了行政处罚,2025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该案作为2024年度商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这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成功入选四川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五个专项治理”正面典型案例,成为“检察+行政”协同保护的生动范本。
在广元,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仅在于为公共资源“撑腰”,更在于为企业创新“护航”。广元检察机关联合市工商联,在旭航构件制造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挂牌设立“工作站”“联络点”,开展“一企一方”的个性化法律服务,将保护屏障直接构筑到创新研发一线。聚焦“苍溪雪梨”“旺苍古茶树”“青川黑木耳”等种质资源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深化府检联动,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打造“产业协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立体保护体系。同时,跨省联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建立网格点22个,下架假劣农资1400余瓶(袋),有力维护农业创新基础,擦亮地标农产品“金招牌”。
广元中院创新构建知识产权指导中心,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联席会议为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和化解提供双重保障,抓实平台受理、诉调对接、职责分工三方面工作的“1+2+3”模式,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5件,调撤率84.68%,平均审理周期43.77天,实现快速定分止争。通过联合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完善多元调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专利蟑螂”“商标攀附”“仿冒搭车”、恶意囤积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创新者安心发展。
2020年初起,湖北孝感范某雄团伙未经许可,大肆生产销售假冒“蓝月亮”“滴露”产品,销售网络遍布全国,涉案金额巨大。2021年11月,广元市公安机关从一处存放大量可疑“蓝月亮”洗衣液的出租房入手,层层深挖,历经500多天专案经营,辗转18个城市,走访群众2万余人、单位1000余家,最终全链条摧毁了这一跨多省市的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生产窝点6个、生产线3条,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
2024年8月,广元市朝天区检察院对范某雄等17人依法提起公诉。在办案过程中,检察院主动联合法院、公安机关,邀请被侵权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案情,共商维权良策,传递司法保护创新的温度。2025年7月,广元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范某雄等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高额罚金,受到法律严惩。
从守护一域文旅品牌到服务万千创新主体,从构建严密协作机制到挥出严厉惩处重拳,广元市正精心编织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网络,让创新之火在“法治薪柴”助燃下愈发蓬勃旺盛,照亮高质量发展的前行之路。
刚柔并济
做企业身旁的暖心“同行者”
“电梯安全是红线,但对企业处罚也要有温度。这个变更决定,我们服气!”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在签收《行政复议决定书》后,长长舒了一口气。从最初接到22万元罚单的焦虑,到最终5万元罚款的认定,这起发生在广元的行政复议案件,成为当地精确服务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
时间回溯至2022年3月,该物业公司接手了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明确包含电梯维修保养服务。然而,接手不久,小区的八台电梯就被检验为不合格。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下达指令,要求立即停用并整改。
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作为一家小微企业,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八台电梯困难重重。在整改过程中,由于部分业主不理解、维修进度滞后等原因,到了2023年5月,监管部门再次检查时,问题仍未完全解决,遂对八台电梯实施了查封。
转折发生在后续检测中——被查封的八台电梯中,有四台经整改后检验合格,监管部门随即解除了这四台的查封。但鉴于整体违规事实,2023年12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22万元罚款。
“我们理解监管的必要性,但这样的处罚是否过重?”面对这张“天价罚单”,物业公司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提起了行政复议。“电梯安全关乎民生,执法必须严格。但严格执法不等于简单执法、机械执法。”承办此案的复议人员介绍,他们重点把握了两个原则:一是违法行为是否触及安全底线,二是处罚是否遵循比例原则,兼顾监管效果与企业发展。
经全面审查,物业公司的行为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违法。鉴于因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涉及公共安全,不适用“首违不罚”。但在罚款数额的认定上,复议机构结合案件实际作出差异化考量——“该公司系初次违法,累计斥资120余万元积极配合整改且四台电梯已达标复用,更重要的是,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符合从轻处罚情形。”复议人员分析,“在3万元至30万元的法定幅度内,22万元的处罚虽然合法,但未能充分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企业实际承受能力。”
在反复研讨权衡后,复议机构遂结合案件事实依法适用了变更决定,将罚款金额调整变更为5万元。申请人对处罚结果表示认同,未再提起诉讼,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化解。“执法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广元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我们必须零容忍;但对于诚信经营、确有困难且主动整改的企业,也要给予必要的容错空间,精准落实过罚相当原则,这既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广元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市围绕“1345”发展战略,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为关键,以问题查摆纠治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突破,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高位推动,凝聚法治护航合力。广元将专项行动作为全市重点任务强力推进,出台《广元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44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7个县(区)全面参与,1.1万余名执法人员参与,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这种系统性、整体性的部署安排,确保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标本兼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广元全面清理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计划、事项和裁量权,调整不予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内容,加强对随意顶格处罚、随意查封扣押等突出问题整治。2025年,公安部门检查49个队所并抽查核查异地行政执法案件65件,文旅部门开展了“广元-达州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活动,住建部门快速响应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访投诉同比下降56%,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创新机制,提升执法服务质效。广元大力推广使用“天府入企码”,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行政检查“扰企”等突出问题。公证和法律援助领域出台“便民利企”8条措施,行政复议领域出台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7条措施并构建“1+6+N”的工作机制,畅通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打造“调裁援一体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这些创新举措,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服务。
主动靠前,让法治服务更接地气。广元创新建立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实现“一站式”集中受理办理企业和群众信访事项。在企业和园区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68个,打造工业园区警务站10个,项目警务室129个,组建平安义警队伍309支3118人,让“平安网”护航发展每一步。这种主动靠前的服务模式,将法治保障延伸到企业“家门口”,实现了从“等企业上门”到“送服务上门”的转变。
法治兴则企业兴,法治强则经济强。广元的实践表明,只要坚持法治思维,秉持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就能在严格执法与护航发展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动力,为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数据看广元护企力度
●广元市文广旅局对1300余处文旅资源进行清理,将相关商标注册工作纳入旅游规划和数据库管理,目前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和无效宣告案件11件,并对辖区内80个各类商标实行分类指导、精准培育。广元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川陕甘毗邻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大会,签订联合执法协议,目前,已协作查处各类商标案件24件。
●聚焦“苍溪雪梨”“旺苍古茶树”“青川黑木耳”等种质资源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深化府检联动,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打造“产业协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立体保护体系。同时,跨省联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建立网格点22个,下架假劣农资1400余瓶(袋),有力维护农业创新基础,擦亮地标农产品“金招牌”。
●广元中院创新构建知识产权指导中心,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联席会议为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和化解提供双重保障,抓实平台受理、诉调对接、职责分工三方面工作的“1+2+3”模式,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5件,调撤率84.68%,平均审理周期43.77天,实现快速定分止争。
●广元出台《广元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44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7个县(区)全面参与,1.1万余名执法人员参与,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广元创新建立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实现“一站式”集中受理办理企业和群众信访事项。在企业和园区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68个,打造工业园区警务站10个,项目警务室129个,组建平安义警队伍309支3118人,让“平安网”护航发展每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