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检察院:以“四个鲜明”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近日,炉霍县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全面检视去年检察业务,会商研判今年检察工作。炉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茂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今年,炉霍县检察院要深刻理解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主旨要义,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鲜明问题导向、整改方向、格局走向、责任指向,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办案质效分析研判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辩证、客观看待业务数据升降变化,从数据变化背后发现深层次问题和原因,科学研判业务运行态势和特点,提出针对性举措和建议。针对反复提醒却依然存在的问题,案管办要形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各条线整改主体责任。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认真学习《四川省检察机关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若干措施》,检察长是检察管理第一责任人,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负责分管条线办案质效的监督、指导、把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三个管理”第一责任人,主办检察官、独任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经督办后检委会认为不行动、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由检察长或检察长授权的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约谈,对“躺平式”干部,该问责的就要问责。(王豪杰)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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