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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领身份证、冒充他人参与司法活动?司法拘留10日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4-15 11:35:5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用自己的头像冒领他人身份证,并用该身份贷款、参与法院调解……


“双面人”现形


  近日,乐山市沙湾区法院依法查处一起性质恶劣的骗领身份证、冒充他人参与司法活动案件,涉案人员苟某被司法拘留10日。

  

  2022年,苟某冒用郭某某身份信息,以其本人人像向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骗领到一张身份信息属于郭某某的“假”身份证。此后,苟某冒充郭某某与某银行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向银行贷款25万元。

  

  2024年2月22日,借款期限届满,银行以郭某某为被告向沙湾区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案调解过程中,苟某持骗领身份证冒充郭某某的名义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郭某某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冻结,才发现有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了贷款,并且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遂报案。

  

  2024年9月21日,沙湾区公安分局就苟某贷款诈骗一案正式立案侦查。至此,这起蓄意谋划的冒名骗贷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据调查,苟某的行为严重背离了法律的基本准则,其通过不正当途径骗领身份证,随后在司法活动中,冒用他人身份参与其中,扰乱司法秩序,谋取非法利益,干扰了法院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沙湾区法院处以苟某司法拘留10日。

  

  截至目前,沙湾区法院已启动申诉申请再审程序,全面彻查苟某骗领身份证和贷款诈骗事实,从民事追责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让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董燚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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