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联合妇联和家庭教育规划师对肖隆每月帮教情况进行常态化了解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肖隆(化名)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表现良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异地观护帮教基地内,一场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正在进行。
2024年,峨边检察院依托社会爱心企业资源,创建了乐山市首个异地观护帮教基地。肖隆就是该基地帮教对象之一。2023年,初中毕业的肖隆独自到成都打工,在一家物流公司从事快递搬运工作。在“好哥们”的撺掇下,肖隆参与了两次违法犯罪活动。
该案移送至峨边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父母疏于管教与引导,让肖隆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综合考虑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因素,该院对肖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考验期内,肖隆给承办检察官写了一封信:“我感觉我生活在阴霾当中,十分想脱离现在的圈子改变自己,我想学一门手艺,但身上的污点让我没办法……”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肖隆被送入异地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接受帮教。
“蔚姐姐”工作室的检察官为他联系了“一对一”帮教师傅,教授物流管理、计算机操作、汽车维修等职业技能,并联合妇联、人社部门构建“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多维度帮教体系,从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志愿服务四方面入手,帮助这名迷失少年。检察机关还联系家庭教育指导师,为肖隆父母开展沟通专题培训3次,并发出“督促监护令”,让父母真正参与其成长。
帮教期间,检察官每月与帮教师傅、心理疏导老师交流肖隆的进展,为其制作“成长档案”。帮教师傅发现肖隆对汽修兴趣浓厚,检察官随即联系企业安排其至汽修公司实践。肖隆不负众望,如今已能独立完成汽车钣金、机电维修等工作。
不起诉宣告结束后,肖隆主动提出想展示一下自己在观护基地的学习成果。看到儿子能够熟练的完成车辆检修工作,与5个月前那个玩世不恭、桀骜不驯的少年判若两人,一旁的肖隆母亲红了眼眶。
“我之后想开一家汽车修理店,用自己的双手自食其力,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谈及未来,肖隆充满期待。(王若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