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奖励13名见义勇为个人和2个群体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获 20 万
2016年1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和法治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对高静鹏等13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2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其中奖励牺牲人员每人20万元,奖励其他人员每人5万元。
近年来,四川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或灾害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得失,挺身而出,保护了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他们中有面对特大洪水激流勇进抢救被困人员,在地质灾害中奋不顾身的平凡社区主任蒋建平;有深夜面对呼救,奋不顾身跳入江中救人,英勇牺牲的英雄教师刘小兵;有临危不惧勇斗歹徒,面对枪口仍前赴后继的普通村民戚氏兄弟……关键时刻,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是“平安四川”的忠实卫士。
省政府提出,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高静鹏等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危难关头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维护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及时发现和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切实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13名)
成都市:高静鹏 都江堰市灌口街道玉带新街54号居民
广元市:左林芝 剑阁县汉阳镇顺丰村1组村民
刘小兵 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
南充市:何华云 南部县河东镇白云街18号个体户
达州市:张廷强 万源市长坝乡长坝社区5组居民
巴中市:蒋建平 南江县沙河镇洛坪社区主任
眉山市:周志全 东坡区崇礼镇石子村7组村民
周六文 彭山区凤鸣镇余店小学教师
李水源 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10组村民
资阳市:陈明宅 乐至县中和场镇人民村10组村民
蒋小康 国家电网资阳市雁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阿坝州:黄孙涛 九寨沟县黑河乡头道城村村民
甘孜州:张灵波 丹巴县第二中学教师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2个)
泸州市 叙永县龙凤镇新松村见义勇为群体
戚联华 叙永县龙凤镇新松村1组村民
戚联贵 叙永县龙凤镇新松村1组村民
广安市 闫坤、蒋伟伟等2人见义勇为群体
闫 坤 巴广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员工
蒋伟伟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