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法院仙海法庭:“法理情”相融化解继承纠纷案
法“穿针”、情“引线”,“缝补”亲情化心结。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仙海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既成功厘清了财产归属,又有效修复了岌岌可危的亲情纽带,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回放】
原告车某甲与被告车某乙系兄弟关系,其母亲唐某某去世后,两人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车某甲认为唐某某生前曾与车某甲签订的《意定监护抚养协议》《遗嘱》均约定涉案房屋由车某甲继承,但母亲所留遗产实际由车某乙实际控制使用,侵害了车某甲合法权益。二人多次沟通无果后,车某甲遂将车某乙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协议、遗嘱有效,并依法继承案涉房屋。
“法理情”相融:解纷止争续亲情
案件经过两次庭审,原被告始终就房屋归属及补偿金金额争执不下,不仅未能达成和解,气氛反而愈发紧张。基于此,承办法官判断,判决化“法结”易,但化“心结”难,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加剧亲属对立,因此倾向通过调解方式推进案件处理。于是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房屋归属与经济补偿结合”的方案:案涉房屋归车某乙所有,由车某乙向车某甲支付财产补偿款15万元。这样,既保护了车某甲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车某乙对房屋的实际使用需求,有效兼顾了“法理”与“情理”。至此,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游仙区法院落实“如我在诉”的生动实践,也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的一次有益探索。下一步,游仙区法院将持续把亲情修复理念融入家事纠纷办理全过程各环节,通过“法理情”相融合,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努力绘就和谐游仙新“枫”景。
(奂思宇 张倏越 文/图)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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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雨迪
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