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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也应为时而著,为事而作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9-02 16:34:54 】 【 来源: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陪伴家人去了一趟洛阳,在龙门石窟景区末程,意外邂逅白园。园子不算大,零星的游客与对面人气火爆的石窟形成鲜明对比,或是这一闹一静的差异,让人更想静下心来寻找些什么。果然,当看到那句熟悉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也比平常多了一分感慨。

  

  有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白居易写完诗后,总喜欢拿去请普通老百姓诵读,如果老百姓不明白,就反复修改直到妇孺皆懂。

  

  为什么在思辨专栏提起白居易的故事?或许是在法院工作越久,就越能体会和理解他那份想要贴近群众、想为群众写点什么、想从群众智慧中找寻方向和答案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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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白园)

  

  要知百姓愁 方能解百姓忧

  

  说到处事的境界,见山是山,见山不是山,见山还是山的说法总被反复提及,刚接触法院工作时,我的感悟却是: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还记得我们同批进入单位的同事,大多刚从学校毕业,初次接触司法实务时,在草拟文书上会花费很大精力,也曾字斟句酌甚至引经据典,想佐证自己的观点独到,却常被带我们的“老师”一次次退回,精心准备的调解方案也在群众那里碰壁。

  

  我们困惑,为什么同样是沟通案情,经验丰富的前辈能很快引出当事人的心里话,接待群众时总能以最快速度控场,而自己却很难说服当事人,难与他们产生情感共鸣,实现倾听、理解进而达成共识。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问题是在遇到的事情里出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只能从解决事情的过程中获得。在不断实践中,我们慢慢体会到,贴近群众有多必要。百姓的愁绪从不在法条里,而在家长里短的细节中。

  

  一家人看似在争家产,实则是借诉讼表达情绪;民间借贷里有各式各样的借条,婚姻纠纷中不乏五花八门的诉求……

  

  如何将司法理念运用到基层实际工作中,如何以最小代价让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进而化解纠纷,一个又一个案子,都在教会我们倾听的重要性。

  

  越过眼前的纷杂,司法不能“只用眼睛看案卷”,更要“用心听诉求”。唯有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穿过利益纷争的表象,才能摸清他们真正的心结,而心结解开了,案子才算真的“结”了。而那些书本没教的知识,老百姓都教给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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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解纷暖农心 | 蓬安法院沈文慧 摄)

  

  要解百姓事 就得听百姓言

  

  阆中古城川北道署留存着一副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每当路过那里,耳畔总会回想起我们院一位退休法官的话:当一个案子确实难以查清事实,不知道怎么裁判的时候,多听老百姓意见,站在老百姓立场去裁判,不会错的。

  

  两个声音有仪式感地交织在一起,像是司法工作者穿越古今的对话,点透了司法的真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司法既要守“国法”底线,也要合“天理”、顺“人情”。

  

  我问过身边的资深法官,职业生涯几十年,遇到的所有案子都能百分百查清事实,从而得到唯一的裁判结果吗?答案是否定的。就像那位老法官说那句话时的背景案件。

  

  那是两兄弟关于老宅通道归属的相邻权纠纷,老宅已有上百年历史,时过境迁,当年的见证者、物证等早已湮没在时间里,事情的真相无法还原、难以查清,但当事人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怎样处理才能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大范围走访了附近居民,征求群众意见,决定现场开庭,在围观群众的见证下完成了案件审理。最终,当事人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没再因此新增诉讼。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的金科玉律,可国法之前还有天理,国法之后还有人情,每一起案子的处理,都该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在我看来,天理是顺应自然、历史和发展的规律,人情是世俗、世情,是大众的普通情感或朴素正义观,所以正义不仅本身值得追求,其结果也往往符合人们的期待。

  

  “天理国法人情”根源于我国优秀传统司法文化,在当代社会也发挥着法律的价值功能和社会功能。就像张军院长多次强调的,办案绝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的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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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漾宣讲团古城普法 | 阆中法院 杨钰苹 摄)

  

  要循百姓道 方能找答案

  

  我们常说要站稳人民立场,贴近群众、依靠群众,落实到行动上,还是要回归那句话:司法工作也应为时而著,为事而作,要贴近现实、方法多样、平易近人。

  

  司法审判是“守心”的工作,既然如此,司法工作者的良善就是很重要的品质。我个人很认同对善良的一种解释:不以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迫别人,始终对别人的苦难报以同情。

  

  在阅尽纷繁复杂、堆积如山的卷宗后,我们仍要对每一件事、每一起案件,保持第一次办理时那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谨慎。不应只陷入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思维定式,要多听群众是怎么说的,在心里先确定一个合乎法理情理的正确答案,再到法律中寻找依据。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审判中引入人民陪审员的意义之一,站在群众的立场去看待裁判结果是否公正。

  

  在需要给群众答疑解惑时,要反复思考这个答案是不是群众需要的,措辞有没有歧义。最好能将自己代入对方的视角,思考如果是自己遇到这事,会期待法院怎样解答。主动迈出的一小步,在群众心中可能就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一大步。

  

  万物之始,大道至简。纵使法律条文晦涩难懂,但它所代表的精神却通俗易懂;案件和事情再复杂,群众朴素的正义观始终是清晰的。正因为司法工作的特殊性,用为时而著,为事而作的思维去办案办事,再难的问题,相信也能找到解决的方向和答案。

  

  作者:阆中法院  旷心怡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郭雨迪
终审: 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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