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句来自《周易》的经典语录,寥寥数字道尽文化的深层内涵:以人文精神滋养人心、教化万物,让价值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成为群体的自觉遵循。
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更是治理的深厚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法治文化作为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的灵魂,而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其文化建设绝非额外点缀,而是关乎司法公信力、法治精神传承的核心支撑。
文化的化育之功,正在于无声而恒久地滋养。无论是孔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教化之道,还是“文以载道,文以化人”的治理智慧,都印证着真正的教化,不在于强制灌输,而在于价值规范的日常浸润。
法院文化,正是这种文化浸润在司法领域的自然延伸。它不是高悬的口号,而是融入司法实践的精神标识与行为准则,在日复一日的浸润中,让公平正义内化为法院人的本能与自觉。

(图:霞染江波)
由器入道
当清晨的微光拂过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开始了每日的“例行功课”,她俯身打开便民设备箱,清点老花镜的镜腿是否完好,便签纸还剩下多少,日常急救药要不要补充。这个习惯,她保持了六年。有人说这是小事,她却觉得,这些藏在器物里的用心,正是法院文化最真实的温度。
文化首先栖身于特定的空间与器物之中,并借此传递其核心价值,法院文化亦然。它始于法庭的庄严肃穆、法台的巍然高耸、法槌的起落有声,也藏于诉讼大厅的便民设施、家事法庭的暖调布置、未成年人审判区的柔和细节。这些“器”看似是功能性的物理空间或工具,实则承载着“载道”的使命。
对外而言,这些器物是法的具象化表达,是对群众的引导与慰藉。诉讼大厅里的便民雨伞、爱心轮椅、无障碍通道,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并非冰冷的规则,而是可触可及的关怀;家事法庭的圆桌设计与暖色调墙面,消解着对立情绪,让当事人尽可能平心静气沟通;未成年人审判区的圆润桌角、柔和灯光,悄悄抚平孩子们的紧张与恐惧。而法庭的肃穆秩序、法槌的清脆声响,则树立起法的威严,让群众发自内心敬畏法律、信服司法。
于内而言,这些器物是法院人的“精神图腾”,是身份认同与职业规范的载体。第一次参与庭审前,我在更衣室对着镜子整理制服,手忍不住微微发抖。承办法官帮我抚平衣领,轻声说道:“别小看这件衣服,穿上去就懂了。”这句话让我不禁思索这身制服背后的重量。法徽的熠熠生辉、法袍的端方挺括,还有日常工作中那些看似琐碎的仪式感与要求,都在帮法院人完成从普通人到司法者的身份转变,时刻提醒着肩上的责任与使命。
而这份身份认同与使命自觉,也深深融入法院的每一处环境、每一项工作细节中。法院的一草一木,法庭的一桌一椅、文书的一字一句,共同构筑起法院的整体形象与司法公信力。每一位法院人,都是这庄严“器物”的一部分,是法治大厦不可或缺的砖石。严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既是对规则的遵从,也是“我即法院、法院即我”的生动践行。这些藏在器物与细节里的规矩,对外彰显着法的威严,对内映照着法院人的初心,让法院文化在“器”与“道”的交融中,浸润人心。

(图:书隅聚谈)
由技入心
从事家事审判的吴法官调解有个特点,她总会把笔录纸轻轻推向当事人,柔声问:“您看,这样记录能不能表达您的意思?”这个小小的动作,常常让原本紧张的氛围得以缓和。她说:“办案不是解数学题,只求对错答案,而是重在弥合人心、促进和谐。”
如果说“器”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载体,“技”与“心”的交融便是其内在纹样。法院文化的内核,是塑造独特的“司法人格”,面对复杂案件,既能精准运用法律技能,又能坚守价值判断与行为定力。而扎实的“技”,离不开常态化的实战淬炼,全方位搭建素能提升平台,开展庭审驾驭、文书撰写、调解技巧等系列大练兵,通过案例研讨、模拟法庭、推介赛等活动,让干警在以赛促学、以练促干中打磨专业本领,夯实履职根基。
有了专业技能打底,更需实现从“技”到“心”的跨越,这种“由技入心”的蜕变,不只是法律知识的熟练应用,更是对“司法为何”“为谁司法”的持续叩问。当法院人的目光不再局限于卷宗方寸,而是投向案卷外真实的社会生活,看见背后的具体人生:是创业失败后一筹莫展的经营者,是遭遇不公后寻求公道的普通人,是渴望关爱与保护的未成年人。渐渐明白,每起纠纷都是社会运行肌理的剖面,每次判决都在参与塑造未来规则。
而这份对人心与民情的洞察,需要以本土文脉为根基。当司法实践深深根植于地方文化土壤,主动从本土文脉中汲取智慧,才能精准读懂群体心理、契合群体文化特质。当“信义”被织入契约纠纷的调解,当“极致”被绣进文书的论证逻辑,当“红色”被铸入执行的攻坚克难,司法便实现了与本土文化基因同频共振,获得了超越技能层面的强大赋能。
而法院人,也在技能锤炼与文化浸润中完成职业境界的升华,既以专业素养彰显司法公信力,又以文化温度传递法治善意,最终让司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为无需提醒的文化自觉,让法院工作真正做到贴合民心、契合民情、赢得民信。

(图:湖光里的法治声)
由心入治
从事司法建议工作多年的同事曾言,“一纸建议能防微杜渐,一案治理可惠及一方”。在她看来,司法建议的价值不仅在于指出问题,更在于将审判实践转化为治理智慧,推动各方形成治理合力。
文化的终极力量,在于为个体提供生命意义的坐标,安顿心灵的家园。法院文化亦是如此,当干警们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不只是谋生手段,更是参与构建公平正义社会秩序的重要一环,平凡岗位便自然绽放不凡光彩。这种精神滋养,让法院人在日复一日的实践中,始终保有对人的深刻体察与温情连接,也让“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追求,成为植根内心的自然选择。
精神的成熟必然催生行为的升华,这份由内而外的文化浸润,推动着法院人实现“由心入治”的价值跨越。带着这份对个体尊严与价值的尊重,法院工作跳出了就案办案的局限,延伸到对社会关系的修复、对法治理念的主动传递。通过法院开放日、典型案例发布、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建、常态化庭审观摩等多元载体,让法律走出殿堂、走进群众,以更接地气、更具感染力的方式传播法治精神。
这些多元实践,既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行,也是对法治信仰的播种,更在潜移默化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化己”而后“化人”的教化引导,会形成推动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干警们将内心的职业尊荣感、价值认同感,转化为对当事人的耐心、对法律的敬畏、对正义的坚守;群众在感受到司法温度与公正的过程中,逐渐树立起“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
契约精神的强化、法治意识的觉醒,让不同群体的法治认知同步提升、法治实践能力协同增强,当越来越多人主动遵从规则、信仰法律,社会治理的思想根基与实践基础便更加牢固。
这正是法院文化“育人”进而“促治”的逻辑链条,以器物立规矩,以技艺修内心,以初心暖人心,以文化促善治。当法院人带着温度办案、怀着敬畏履职,当群众都信任法律、尊崇法治,成熟的法治生态便会悄然形成。而这份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的文化力量,终将汇入时代洪流,成为支撑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善治的深厚基石。(程雪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