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女子监狱,两名在校女大学生菲菲(化名)、莹莹(化名)轻信“赚钱捷径”与“甜蜜陷阱”,分别因非法经营罪和合同诈骗罪获刑。身在象牙塔的她们,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因一时贪念滑入犯罪深渊
“我只是想赚点零花钱,没想到会坐牢。”面对法院的判决,21岁的菲菲满是懊悔。这个本该在大学校园里追逐梦想的女孩,因一时贪念和心存侥幸,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换来5年3个月的刑期。
菲菲的犯罪轨迹,始于一个看似普通的念头。作为“烟民”,她偶然发现倒卖外烟有不小的利润空间——不需要实体店铺,只需在网上联系“上家”(供货商),再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带有暗示性的图片,就能吸引来买家。买家付款后,她联系“上家”直接发货,自己坐收差价。
整个过程看似零成本、低风险,却隐藏着触犯法律的巨大隐患。事实上,菲菲曾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不妥当,像是“打擦边球”,但她不断宽慰自己“这种小打小闹,没人会管”,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犯罪。侥幸心理让她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甜蜜出游”竟是盗窃车辆骗局
“终于能和他一起去旅行了!”2023年8月,正在放暑假的莹莹满心欢喜地跟着男友踏上了自驾之旅,却没料到这场期待已久的旅程竟是通向深渊的陷阱。
男友和他的一帮所谓兄弟以租赁汽车为由,在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拿到车辆后,通过给车辆装信号屏蔽器、拆除原有车牌,放置临时牌的方式,联系好“买家”后将车开到省外,并以事先商量好的价格出售,牟取利益。
当冰冷的手铐锁住手腕时,莹莹才明白,所谓的“甜蜜出游”不过是男友伙同他人精心设计的盗窃车辆骗局,而自己早已在甜言蜜语中沦为共犯。单纯的莹莹对男友言听计从,从未质疑过租车、换牌、跨省等一系列操作的反常,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她才如梦初醒,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仅是提供微信二维码收付款那么简单,而是已经触犯了法律,而她也因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人生留下了无法抹去的污点。
莹莹的眼泪、菲菲的懊悔,在提醒着每一位大学生:青春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机会。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糊涂决定和侥幸心理,很可能会让多年的寒窗苦读付诸东流,让光明的未来蒙上阴霾。守住法律底线,保持清醒头脑,才能让青春在正确的轨道上,绽放真正的光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李季实习生 赵语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