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 川渝两地法院携手放大招
■ 四川省22家中院签订《“积极服务和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强主要景区生态文旅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共同发布《关于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四川环资审判总品牌暨全省十大环资审判特色品牌发布
司法如何护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17日,川渝法院服务保障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会在广安召开。两地法院形成共识,表示将精准把握关键环节,以最严法治筑牢生态司法屏障,以最优服务护航文旅融合发展,为川渝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会上,四川省22家中院签订《“积极服务和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强主要景区生态文旅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协作目标、原则、机制,从加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共同发布《关于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共同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健全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适应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共17项具体要求。
会议还发布了四川环资审判总品牌暨全省十大环资审判特色品牌。来自川渝两地的14家单位的代表围绕“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服务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作主题交流发言。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学原主持会议。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泽斌出席会议并致辞。(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徐毓蔚 雍剑波)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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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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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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