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6月28日,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赵兴旺的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景峰为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邵敏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洪斌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庆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叶兰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石清玉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洲海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玉兰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许斌的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邵敏为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洪斌为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庆为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叶兰为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石清玉为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编辑:潘红
初审:
赵晓璐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