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6月29日至30日,泸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
决定任命:
李志宇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中贵为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
王晓霞为泸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施崇欢为泸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李杰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邹波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艳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林乐斌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何燕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
陈强为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编辑:潘红
初审:
赵晓璐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