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院干部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11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何学敏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海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云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段元存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罗丽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松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李勤、吴洪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洲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武天义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编辑:潘红
初审:
赵晓璐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