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院干部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5月29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祝鸿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晓华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晓玲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小玫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玥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爱民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查理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邱少洪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英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霍颖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世倩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安石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毳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冀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媛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张文涛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编辑:潘红
初审:
赵晓璐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