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精神控制,戕害大众生命,巧立名目、敛取不义之财,散布歪理邪说、玷污科学文明,从事非法活动、危害国家政权。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决定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依法取缔“法轮功”,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得到全国广大民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李洪志神化自己,鸠占鹊巢,拼凑邪功,建立非法组织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李洪志于1992年5月建立,杂糅“禅密功”“九宫八卦功”和泰国舞蹈动作而成的五套功法和《中国法轮功》《转法轮》等一系列邪说构成。
1991年,李洪志到泰国投亲居住一段时间,回来后吹嘘得了佛法。他参照各门气功、泰国舞蹈、武术等动作,七拼八凑形成了“法轮功”的“功法”。
1992年起,李洪志在长春开班授课,并到各地“讲法”,传播“法轮功”。为达到神化自己,他欺骗愚弄世人,冒称“释迦牟尼转世”,将自己的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修改为1951年5月13日。
随后,李洪志又出版了几本书籍,吹嘘“法轮佛法”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称自己“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李洪志神化自己,宣扬歪理邪说,“法轮功”完全成了一种邪教组织的代名词,并迅速坐大成势。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李洪志建立了全国性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此后陆续在全国各地设立39个“辅导总站”、1900个“辅导站”、28000个“练功点”,被蛊惑蒙骗的群众200万人。“法轮功”组织实施教主集权,一切听从“师父”李洪志指挥。
实施精神控制,炮制歪理邪说,迷惑控制信徒
邪教的一大特点是精神控制,“法轮功”也不例外。李洪志不断编造各种歪理邪说恐吓信徒,神话自己,搞个人崇拜。
李洪志要求信徒,只有“舍弃人间一切情和爱”,专心学他的“法轮大法”,就能不断“上层次”,最后“圆满”“上天国”、修成“佛道神”。
李洪志为灌输单一的信息,切断信徒与外界沟通的渠道,要求信徒不能学“法轮功”之外的任何东西,不能与常人社会联系,否则将遭到“形神俱灭”的报应。被催眠的“法轮功”信徒意识逐步被控制,满脑子充斥着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对李洪志唯命是从,不能有任何怀疑,完全丧失本性,成为没有自我意识的行尸走肉。信徒把李洪志当成神佛,对其顶礼膜拜、言听计从,最终成了“法轮功”可悲的牺牲品。
设立“功德箱”,售书、办班,聚敛巨额钱财
李洪志告诫信徒:“执着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修者忌》)可他自己却不择手段大肆敛财。创建“法轮功”初期,李洪志设“功德箱”骗信徒捐钱,凡找他发功治病者,都须往其中投钱,少则50元,多则100元。
李洪志疯狂售书、办班,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万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万元,共计121.73万元。李洪志还非法出版销售“法轮功”书籍,经常告诫弟子,“我讲的内容都要出书”,据可靠资料,李洪志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元。其中少不了通过偷税逃税等违法手段来扩大收益。
制造无数惨案、悲剧不胜枚举,件件痛彻心扉
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信徒失去理智,制造一起又一起惨案。黑龙江省伊春市的关淑云,为了“圆满”“白日飞升”,竟当着几十个功友的面,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
▲戴楠 ▲关淑云
一笔笔血债,诉说着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罪恶,他们在通向“圆满”之路上葬送了自己和无辜人的性命。
李洪志宣扬“消业论”,导致众多信徒拒医拒药延误医治而魂断“法轮功”。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的褚秋香不幸罹患肺癌,但依然迷信李洪志的拒医拒药邪说,终因错失医治良机而死于肺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4月,因痴迷“法轮功”而自杀和拒医拒药致死者达1559人,致精神障碍者651人,杀人害命者11人,致残者144人,成千上万的家庭因此失去了幸福和睦。
对抗政府,危害社会,依法取缔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对信徒及其家庭、对社会的危害日益凸显。社会各界都出现了许多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批评,新闻媒体刊登了一些批评“法轮功”的报道和文章。李洪志为维护自己的教主地位,煽动信徒“除魔护法”,围攻新闻媒体、党政机关。据政府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发生的这类非法聚集、围攻新闻媒体、党政机关的事件有300多起,其中每次300人以上的有78起。1999年4月,天津教育学院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何祚庥的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从4月19日至23日,“法轮功”组织人员连续五天围攻天津教育学院。关注天津事态的李洪志于4月22日急匆匆从美国飞回北京,亲自指挥。在其精心策划下,4月25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4.25”“法轮功”人员非法在中南海周围聚集事件。
“4.25”事件是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的一次大暴露,令全社会震惊,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对李洪志和“法轮功”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很快搞清了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的主要问题。
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同日,公安部发出关于禁止“法轮功”从事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7月29日,公安部发出了对李洪志的《通缉令》。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也都发出相应通知。一场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进行查处,挽救、教育、团结广大被蛊惑蒙蔽的练习者的活动在全国展开。
1999年10月上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对取缔邪教组织、惩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的必要性,有关原则立场、方针政策做出明确规定,对妥善处理“法轮功”邪教有关问题以及其他邪教有了更加明确的具体的法律依据。
叛逃境外,投靠敌对势力,猖狂从事反华政治活动
李洪志逃到境外,与国际反华势力相勾结,受到反华势力的庇护和支持,猖狂从事反华政治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式,煽动国内尚未醒悟的“法轮功”痴迷者滋事,散发反动宣传品,破坏电缆、攻击卫星传输,充当了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和马前卒。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利用互联网遥控指挥。从此,境外策划、网上传播、挑动境内闹事,成为“法轮功”邪教的主要活动方式。同时,“法轮功”把触角伸到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干尽了丑化抹黑党和政府的罪恶勾当:从抛出《九评》煽动“三退”,到干扰阻挠中国举办奥运会、冬奥会;从“神韵演出”无人喝彩,到散播“活摘”“酷刑”政治谣言;从新冠疫情污名化中国,到新冠病毒溯源阴谋论,至此,“法轮功”邪教组织已蜕变为以邪教活动为特征的反华政治组织。
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的这些行径,并未捞到什么好处,反而使自己越来越陷入困境,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外人士所识破。到头来不过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法轮功”在纽约遭旅美华人社团抵制
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不管被反华政客捧得多高,看得多重,都只是一个政治工具而已,当失去利用价值后,必将弃之如敝履。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实是民之所愿,国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