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sccaw@sina.com
主办: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四川法治报社
您的位置:首页 > 通讯员来稿 >
“法院+行业协会”合力化解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4-05-15 14:38:05 】 【 来源:天府新区法院

  2021年,被告某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与成都市律师协会签订了《律师综合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在该保险公司处为成都市内律所及其职业律师投保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一年。原告成都某律师事务所为被保险人。2022年,该律所与周某签订了《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指派其所内某律师代理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该案开庭当日,该律师未准时到庭参与诉讼,导致案件按撤回起诉处理。为前述案件,周某支出了受理费、保全费及保险费,成都某律师事务所向周某赔付了损失并认为该损失属于保险公司责任保险赔付范围,故向某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拒绝理赔,成都某律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原被告均具有较强的诉讼能力,经过诉前调解,双方的矛盾分歧仍然较大。承办法官在厘清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各方利益诉求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僵持不下、调解胶着的状态让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仅仅靠法院的力量,调解工作无法推进,考虑到成都市律师协会作为案涉保险纠纷的投保人,与被告某保险公司具有业务关系,并且律师行业协会具有保障和规范律所律师执业的职责,故决定借助成都市律师协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成都市律师协会的联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目前,成都市辖区内律所数量1100余家、执业律师22000余人。该起责任保险纠纷的起源,是成都市律协作为投保人为成都市内律所及其职业律师投保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动成都市律师协会参与调解工作,通过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及时化解双方矛盾,较好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促进律师服务行业有序发展。

  

  梁茜 谢丹


编辑:漆颖
初审: 赵晓璐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