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执行有速度,司法为民有温度
近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特向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勤政高效,司法为民”的鲜红锦旗,对法院执行工作表达了感谢。
杨某某与蔡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流法院于2024年判决蔡某某向杨某某支付赔偿款5万余元。因蔡某某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中,成都双流法院依法向蔡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先后扣划其名下账户共计4000余元支付于杨某某。因未找到其他财产线索,且蔡某某故意逃避执行,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25年3月27日21点,双流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接到了一通来自杨某某的电话:“喂,法官,我找到蔡某某了,他在一处别墅里,你们能不能赶紧过来?”接到执行线索后,110值班干警及2名执勤法警立即驱车1小时赶赴蔡某某所在地。
执行现场,蔡某某态度恶劣并坚称“绝不会给钱!”。鉴于此,双流法院干警遂立即对其进行拘传。回程途中,蔡某某仍心存侥幸,一再抗拒,表示要其律师处理此事。“蔡某某,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你至今未履行,你若仍拒不履行,我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执行人员向蔡某某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多轮释法明理,28日凌晨1点10分,蔡某某幡然醒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法官,我晓得错了,我马上给。”随后,蔡某某当场将5万余元案款履行完毕。
至此,该案执结。
邹婕 邹世杰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潘红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