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四川天府新区辖区范围内各基层治理单位物业纠纷化解水平,打造辖区内物业纠纷专调队伍,根据天府新区法院与公园城市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物业纠纷预防化解,推进高品质和谐宜居小区建设的实施办法》,天府新区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公园城市局组织专项培训活动。全区40余名来自法院、综治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参与小区治理工作的调解骨干齐聚一堂,“充电”学习。

本次培训会由天府新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谭娟主持,物业领域实务专家伍三明进行授课。
会上,伍三明围绕物业纠纷案件焦点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并重点针对涉及物业纠纷的多个难点,结合大量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签订合同效力问题、街道社区对业主大会活动监督,是否有权对业主大会表决进行监督核查、车位专有部分面积是否为计入专有部分投票面积、物业管理委员会权责导等问题,并分享了物业纠纷调解过程的实用技巧与策略。
课程内容“干货”满满,针对性极强,直指物业纠纷一线调解工作中最常遇到的法律盲点和操作困境。
在互动答疑环节,参会人员踊跃提问,就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例向专家请教。专家一一给予了专业、细致的解答。现场学习氛围浓厚,交流互动频繁。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犹如一场“及时雨”,解答了心中许多疑惑,对今后依法、公正、高效地调解物业纠纷充满了信心。
此次联合培训,不仅提升了我区物业纠纷调解队伍的专业能力,更深化了部门间的协作机制。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府院联动,持续深化多元解纷工作,通过定期培训、巡回指导、典型案例发布等多种形式,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