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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解纷之一文读懂人民调解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10-22 14:41:07 】 【 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法院

  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什么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根据《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规定,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目前,天府新区各街道和各村(居)委会均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重点行业和专业领域也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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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①调解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当事人遵守社会公德;


  ②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司法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作;


  ③依据当事人申请或主动调解民间纠纷,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④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并遵守调解的基本程序;


  ⑤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做好调解后的回访工作;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⑥协助法治宣传部门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


  ①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②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③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偏袒一方当事人;不得压制、侮辱、打击报复当事人;


  不得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哪些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如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拆迁纠纷、邻里纠纷、伤残、死亡赔偿纠纷、宅基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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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图


  调解协议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调解协议可以载明以下内容:①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简要纠纷事实及争议事项;③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方式、金额和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留存一份。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司法确认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郭雨迪
终审: 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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