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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户被冻致经营停滞 检察监督灵活置换担保解困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9-26 12:29:5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感谢检察机关,让公司又正常运转起来。”近日,看着货物一车一车运往港口,生产线上又忙碌如常,宜宾某紧固件公司负责人激动地握着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手再三道谢。

  

  今年,某经营紧固件公司为提振效益,优化经营模式,决定不再与部分超龄工人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杨某不同意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向宜宾市南溪区仲裁委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并申请对公司存款进行财产保全。宜宾市南溪区法院裁定准许冻结该公司银行存款50万元,后该公司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被驳回。

  

  因公司账户存款被冻结,公司无法支付商品流转费用,出口货物积压,生产经营一度陷入停滞。于是,该公司负责人以“紧急情况反映”向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接到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向劳动仲裁委调取案件卷宗材料,全面了解争议事实与焦点;主动对接承办法官核实财产保全程序及复议驳回的具体理由;联系杨某听取其申请保全动机和事实依据的意见。经调查,检察官发现本案中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合理合法,法院裁定冻结财产也依法依规。

  

  企业生产经营之困与申请人权利保障之虑该如何平衡?南溪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征询企业意愿后提出变更财产保全的协调方案,积极与法院、杨某沟通,推动通过担保置换方式缓解企业压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矛盾化解中的桥梁作用。

  

  最终,该公司提出了等值担保财产,南溪区法院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解除了对公司存款账户的冻结,公司的正常经营得以恢复。(熊开阳)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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