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石某盗窃案等6件检察技术支持刑事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典型案例。
此次典型案例评选重点突出了“上下级联动、多专业协同和技术办案元素本色”,评选出的典型案例覆盖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电子证据、环境损害等多个检察技术专业门类。
在浙江省检察院、温州市检察院、宁波市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的王某故意杀人案中,检察机关综合发挥检察法医、心理测试等技术专业优势,协同开展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和犯罪现场重建等工作,还原了案件真相。
犯罪嫌疑人王某(女)与被害人周某(殁年50岁)系夫妻关系。2022年8月22日,周某被发现死于某出租房内,其颈部和腹部等部位有锐器创。王某归案后,称其遭到周某持刀捅刺腹部,后趁周某不备夺刀进行反杀。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法医配合承办检察官阅卷,开展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并引导侦查机关复勘现场,重现案发时情况:周某有抵抗伤,有被追击及失去抵抗后遭攻击等损伤特征。周某的血迹分布广泛,含运动及静止等多种形态,血迹形态反映其有逃跑、躲避、倒地等动态行为。周某尸体最终为右侧卧位,但左胸创口血迹流向和背部血迹空白区,以及尸体上王某所留滴落状血迹,提示王某出血时间应当在周某死亡之后。同时,王某腹部7处刺创集中且无抵抗伤,腹部损伤对应睡衣破口有三处试刺痕迹,符合自残行为;王某的血迹集中于自身周边及床周,多为静态滴落,其所途经现场血迹均为周某所留,提示当时王某自身可能并未出血。通过犯罪现场重建,法医给出王某遭受家暴后先持刀追击捅杀周某,再刺割自己腹部、颈部进行自残的审查意见。
温州市检察院于2024年2月21日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法医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结合现场痕迹物证、死伤者损伤特征等,当庭还原了案发现场的全貌和相关事实细节等案件信息,有力反驳了王某关于防卫杀人的辩解。庭审过程中,王某首次供认了持刀捅刺周某致其死亡,后持刀切割自己形成造作伤的事实。2024年5月8日,被告人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某未提出上诉。
据法治日报 董凡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