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注入动力高墙内的他走出“泥泞”
罪犯陶某自幼缺少家庭管教,初中毕业后,经常和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养成不少恶习。最终,在2021年,他出于所谓的“朋友义气”,犯下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雷马屏监狱服刑。
刚入监时,只有21岁的陶某不服管教、脾气暴躁、以自我为中心,是其他罪犯避之不及的“刺猬”。雷马屏监狱监区民警经过对陶某成长过程、生活经历和个人生活恶习的认真分析,决定从思想转化出发,对陶某进行法律和道德“双向”引导,多次对他进行谈心谈话教育,让他端正改造态度。
为巩固陶某的转变成果,雷马屏监狱民警决定进一步以情感化他的内心,主动联系陶某父母,告知他们陶某在狱中的表现情况,希望他们多关心陶某,配合监狱一起帮助陶某转变。陶某每次给父母打电话时,陶父陶母都嘱咐陶某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2022年陶某生日时,他收到了一份来自民警的特殊礼物——写着鼓励话语的生日贺卡。那一刻,早已忘记自己生日的他捏着贺卡思绪万千,沉默不语……
自那之后,陶某开始检讨自己过去的无知与鲁莽。随着心态改变,他的各种不良习惯也有了明显改善。在民警的帮助下,陶某主动与产生过矛盾的其他罪犯言归于好,与大家日常相处时的关系变得融洽起来。
在民警的教育下,陶某意识到自己刑满释放时才24岁,属于自己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树立了目标的他改造积极性大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在知晓监狱针对罪犯个人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后,陶某立刻给父母写了一封家书,把自己的计划和想法告诉了父母,父母回信鼓励他积极按照监狱的就业指导努力学习。得到父母支持的他在职业技能培训中表现得格外认真,他表示自己不能辜负父母的期盼和民警的教诲,回归社会后要靠自己的双手谋生,成为一个对社会和家庭有用的人。
教育改造工作一直在路上,四川监狱立足主责主业,不断拓宽教育改造新路径,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为罪犯重塑“新生”注入动力,帮助他们走出“泥泞”、重获新生的故事一直在继续……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