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的生动实践和诠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四川建设述评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2-10-17 15:02:3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断,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特征,昭示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价值关怀和实践取向,深刻回答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时代之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始终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初心使命,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中能动履职,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了四川力量。

  

  (一)

  

  迈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经济社会不断向前的发展进程呼唤着更高水平、更高能力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四川站在了历史挑战和发展机遇的重要路口。答好“治蜀兴川”这道时代命题,成为全川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

  

  2013年12月25日,中共四川省委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发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时代强音。将四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被写入基本原则。

  

  2016年,一场让62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过上好日子的脱贫攻坚战在四川全省打响。四川省委政法委出台《四川省政法机关聚焦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瞄准扶贫职务犯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健全基层治理体系……以法治的力量护航脱贫历史进程,以法治的稳定预期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2021年10月,四川省委印发的《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四川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被鲜明地刻在法治四川历史的每一个錾痕。十年来,推动治蜀兴川以坚定的人民立场矗立于时代,为谋划“四川之治”提供了立足点,为推动“四川之治”倾注了动力源,为实现“四川之治”树立了顶梁柱。

  

  以此为经纬,锚定了法治四川建设的历史方位。

  

  (二)

  

  “还是共产党好,让我们老百姓真正当家做了主人。”

  

  2021年10月15日,雅安市天全县新华乡永安村8组,106岁老人李朝兰向流动票箱中郑重投出了人大换届选举投票,正如半个世纪前,她在1953年冬天用一粒玉米作为代表,郑重投出的选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982年通过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神圣和权威将共和国的治权赋予人民。李朝兰老人的故事,是一名普通选民半世纪的忠实行权履职,对“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生动诠释。

  

  坚持人民在法治实践中的主体地位,要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系统、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

  

  2014年5月16日,9名市民代表与2.6万名网民共同参与了《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宽与严,禁与放;严肃的立法会场成为多方平等的语场,激扬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智慧。

  

  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雅安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四川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正草案)》等11部法律草案意见征求工作。从立法结果来看,基层反馈287条意见建议中有16条被采纳。来自四川基层的民情民意,搭乘着国家立法“直通车”,被“原汁原味”传递到了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从山川河谷到平原通途,从田间地头到市井巷陌——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下,以更多样更丰富的形式表达诉求、参与治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本位主体之变、治理思路之变,是在四川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生动表达。

  

  坚持人民在法治实践中的主体地位,还体现在法治权威的实现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自觉自发的维护。而这一过程的实现的先决条件,则要通过普法工作的久久为功,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信仰法治。

  

  2021年12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这张“八五”普法的蓝图中,大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为重要抓手,描绘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的美好图景。

  

  在四川,法律所确定的制度保障,给予了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稳定承诺。这样的实践,通过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的效力,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共识。

  

  (三)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2020年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依法抗疫”成为各界共识,“政法担当”写下忠诚赞歌。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将制定《四川省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办法》纳入立法计划,省级政法机关先后出台多条措施,印发指导意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

  

  全省政法干警、警务辅助人员、网格员坚守岗位,上演“最美逆行”,在疫情防控的每一道关口、每一个日夜书写忠诚与担当,在危难时刻以凡人之躯成就不凡事业,展现了四川政法面临危机大考时的为民力量。

  

  这是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深情关怀,这是四川政法干警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动实践。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是一本清晰载明每个公民一生权利的百科全书,对诸多的现实问题予以了关照和回应。

  

  正在打官司的王女士不会想到,自己对于房屋居住权的诉求,会成为成都市在《民法典》施行后宣判的首例居住权纠纷案。民法典对于居住权的确立,让王女士得到“居者有其屋”的明确保障。

  

  国家立法的宏大叙事,照进了每一个人的生命现实。在攀枝花李某驾驶摩托车与邻居“好意共乘”却致其死亡、“青花椒”商标侵权纠纷等案件中,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审判机关正确适用民法典进行裁判,无不体现了民法典坚持以依法保护人民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取向,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深远影响。

  

  这是法治温度最直观的体现。它被写在四川地方立法的每一个足印中。《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一部部法规从无到有,一次次修订日臻完善,一项项民生大事被纳入法治轨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精神贯穿始终,体现了四川地方立法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利益期待的不变航向。

  

  它亦留在四川政法改革进程的每一道年轮里。十年来,内设机构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庭审实质化改革、涉案财物管理改革……一项项改革举措落地四川,无一不是在以规范执法司法权运行、完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为抓手,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更高期待,让打得起官司、看得见公平、获得到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的稳定预期。

  

  (四)

  

  一封群众来信重量几何?信纸很轻。但信件承载的群众呼声,和政法机关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责任却重于泰山。

  

  2022年8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赶赴达州,为一封群众来信召开公开听证。“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解开我多年的心结”——公开公正的力量,让当事人反映的矛盾就地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对司法工作有着更高的期待和关切。更看重自身对公平正义的实际感受、更加关注裁决结果是否公平公正,也更加看重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否得到重视。

  

  人民群众需要能看见的公平正义。“民告官而不见官”,曾是影响人民群众对于行政诉讼公平正义感受的突出问题。2014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有力破解了这一难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不足5%上升到了的65.80%。

  

  “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则是四川对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作出的庄严承诺。它具象化为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所留下的每一个足迹、落实“枫桥经验”定分止争所促成的每一次握手言和。在四川,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一种坚实的前提,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具备了实现的可能。

  

  与此同时,伴随着司法公开的进一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被更多的置于阳光之下,用这种最直接的方式满足群众对于监督权实现的需要。

  

  四川公安在互联网全面公开行政处罚,四川法院不断推动裁判文书公开、案件流程信息公开,四川检察持续建设开放矩阵,四川司法行政开发监狱狱务公开系统……人民群众在一件件案件、一次次审理的公开中自觉履行着作为法治主体的监督和知情权利,“以公开促公正”,带来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预期和信任。

  

  公平正义的实现,带给人民群众的则是切实可感的生活变化:环境更加美好、办事更加方便、社会更加安定、权利更加充实……

  

  2016年,最高法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吹响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冲锋号”。通过三年攻坚,2019年,四川法院顺利完成第三方评估验收,让“纸上胜诉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四川检察机关将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里,用一份份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以积极能动的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2022年,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四川政法系统开展了“四川政法为民十大行动”,瞄准执法司法领域的难点痛点堵点,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起,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普遍受益的社会认同。

  

  (五)

  

  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有限的法律资源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无限向往,在实践中不免存在差距。如何在不懈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的同时,不断提高法律资源的投入供给,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

  

  “改革”是四川政法给出的答案。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四川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2016年,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登台亮相,完成首批入额遴选工作,标志四川省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踏出了成功的第一步。2021年,四川应势转变遴选模式,分设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配套建立定期遴选向适时遴选转变制度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遴选递补机制,对下次遴选前出现员额空缺的实际问题给出了“四川方案”。

  

  2020年,四川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通过简案快办高效解决具体纠纷,通过繁案精审向社会供给解决类似纠纷的普遍性规则,通过判后答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平衡。

  

  同年,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政策在四川落地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根据四川省检察院数据,2020年在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和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的基础上,全省上诉率仅为1.66%,位列全国第一。

  

  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在四川带来的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下,以更加充盈的获得感惠及人民群众。

  

  “以前需要一周,现在几分钟就办好了。”2021年7月9日,杨女士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短短几分钟,民警就将杨女士的户口从四川省富顺县迁移至贵州省开阳县,并将新的户口本交到杨女士手中。

  

  以户口迁移为代表的一系列业务办理从“劳神费力”到“立等可取”,其背后是“放管服”改革在四川政法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

  

  另一方面,智能化建设为政法工作带来的科技赋能,也以流程效率的提升带来服务方式的深刻变革。“互联网+政法服务”在执法司法环节带给群众切身可感的变化,远程视频庭审、提讯和数字化出庭等构想成为现实,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四川实践的经验表明,政法领域改革应当统筹公正与效率,让改革发展的成果全民共享,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六)

  

  十年来,四川以其生动实践诠释了“人民至上”在法治建设中的强大生命和时代价值。

  

  它集中体现在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广大人民权利的各项立法,体现在着眼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的每一次执法,体现在追求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体现在对全民普法、全民守法,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孜孜追求。

  

  四川实践也再一次表明,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坚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锚定“一切为了人民”这一目标航向,法治四川行稳致远、前路坦荡。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蒋京洲 刘文慧


编辑:吴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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