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多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更优地发挥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是10月11日召开的宜宾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会上提出的要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市政法系统将坚定不移扛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政治责任,让主题教育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坚定不移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宜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指出,全市政法系统要持续优化思路方法举措,坚定不移丰富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宜宾实践。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更多基层党组织建在业务链上,结合主题教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健全群众评价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持续完善“一约五会”等群众自治体系,选树一批道德模范、家风典范和文明示范等先进典型。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全面更新升级,在风险源头防范化解中发挥更大作用。强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智能化防控精准性、实效性。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分级组建社会心理服务团队,健全危机干预机制。要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格局,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效。扎实推进全国“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工作,及时集成固化一批基层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级分类推进超大小区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促进“多中心合一”,强化“一站式”矛盾解纷功能,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末梢中枢”。
(严胜 雷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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