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与天府新区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与天府新区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和涉外商事审判制度创新,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与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举行交流座谈会暨签约仪式,正式签署《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兵,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邓勇出席签约仪式。
邓勇详细介绍了调解中心的设立背景、职责功能、发展规划、实质化运营等具体情况,并就合作过程中的司法确认、调解员培训、优秀调解员评选、案例发布等方面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陈兵对调解中心建设运营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要充分发挥好调解中心的人才优势、资源优势,为涉外投资经贸和“一带一路”关联企业提供专业法律调解服务,切实推行双方对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诉调对接合作,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合作协议围绕涉外商事等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原则、诉调对接流程、调解规则等方面明确了双方的合作模式。下一步,四川天府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将根据合作协议内容入驻法院开展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更有力法治化保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编辑: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