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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崃 | 检察力量守护古城“古”字号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4-09-11 09:39:1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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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现场查看迴澜塔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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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现场查看古树保护情况

  

  王芳 陈玉峰 廖雪如 赵静 孟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邛崃市检察院供图

  

  品牌涵义

  

  “古往今‘崃’”

  

  文化和自然遗产,承载着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蕴含着悠久历史文化的“根”与“魂”。

  

  2021年,邛崃市检察院创建了“古往今‘崃’”法治文化品牌。“崃”指邛崃大地,以及邛崃悠久的历史文化,“古”指自然和文化遗产,包括以古树名木为代表的自然遗产和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等文化遗产。

  

  “古往今‘崃’”法治文化品牌以“赓续‘文君故里’千年文脉,守护邛崃山系多样之美”为理念,开展守护“古”字号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文旅精华片区打造、发展能级提升、绿色低碳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邛崃古称临邛,是汉代才女卓文君的故乡,也是古南方丝绸之路西出成都第一站和茶马古道第一镇。2300余年的筑城置县史,给这方土地留下了丰富的文物和古迹资源,但众多文物古树散落于乡野山间和乡村社区,保护起来非常有难度。

  

  2021年,邛崃市检察院创建了“古往今‘崃’”法治文化品牌,以守护邛崃历史文脉为己任,聚焦文物保护的不同领域,探索办理了一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以新定位

  

  精准构筑多维度保护模式

  

  邛崃市检察院立足本地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生态自然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守护邛崃历史文脉为己任,聚焦文物保护的不同领域,探索办理了一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古迹龙凤桥、石经寺,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兴贤塔,从“活着的文物”千年榕树到百年桢楠,该院通过督促履职、协同救护、共定机制,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式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格局,推进了传统文化保护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让文化和自然遗产既“留”得住,更“活”起来。

  

  在构筑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多维度保护过程中,邛崃市检察院特别注重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护。通过选聘行政机关工作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提供线索的村民和行业专家为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办案,不断整合优质资源,壮大公益诉讼工作队伍规模。通过共建“邛崃市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法治教育基地”,拍摄古树名木专题宣传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构建起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机制。

  

  以新格局

  

  赓续“文君故里”千年文脉

  

  邛崃自古就文风昌盛,至今仍留有多处古人因“敬天惜字、崇儒重书”而用于焚烧字纸的字库塔。其中一处字库塔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在郊区无人管理遭到一定程度破坏,不仅塔身长满杂树枯草,有涂抹痕迹,而且还存在砖块缺失的状况。邛崃市检察院在查明事实后,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保护管理。如今,字库塔附近存在的停车搭棚问题已经得到整治,相关修缮事宜正在上报推进中。

  

  记者从邛崃市检察院获悉,据统计,邛崃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625处,其中有邛崃石窟等4处国家级文保单位及邛窑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但更多文物散落于乡野山间和乡村社区,不为人熟知且保护现状各异。其中,部分文物因尚未开展系统性考古而未充分发掘其价值,部分地处偏远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或开发利用难度较大,保护修缮容易被忽视,部分文物存在建筑结构、不当修缮、消防安全、人为破坏等问题。

  

  邛崃市检察院围绕邛崃文旅精华片区打造,以散落乡间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为重点,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古桥、古寺、古塔、石窟造像等20余处文物保护现状,就不同类型文物保护问题办理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功推动龙凤桥纳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字库塔进行全面修缮保护,推动石经寺周边环境整治并积极申报历史建筑名录。

  

  针对文物价值未充分发掘、保护修缮不到位、人为破坏等问题,邛崃市检察院向邛崃市文旅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以新一轮文物普查为契机提升低等级无等级文物保护水平、强化巡查执法、注重协同共治等方面提出建议。邛崃市文旅局采纳检察建议后,督促检查文物点358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4处,完成石塔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文君井、迴澜塔等10余处文物修缮和环境整治,完善消防设施21套,聘请文保员19名强化巡护,完成564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数据测绘。

  

  以新路径

  

  守护邛崃山生态多样性之美

  

  古树名木是稀有珍贵资源,是区域历史的“活档案”。位于成都平原西部龙门山地区的邛崃市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共有登记造册的古树名木898株。

  

  邛崃市检察院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存在以下管护不力问题:大量古树以钉钢钉的形式悬挂铭牌,影响古树原貌和树体美观;散落于城市民居院落中的私人所有古树管护责任不明,毗邻的建筑物及居民生产生活干扰古树生长;位于旅游景区内的古树存在景区开发在树体上接拉电线、安装射灯等问题,部分古树未设置保护栏、保护范围内居民使用明火焚香祭祀,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邛崃市检察院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推动行政机关持续摸底排查古树名木生长情况,修正铭牌信息,加强日常巡护,开展抢救复壮,古树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对“回头看”中发现的一株树龄1123年的榕树仍存在残留灯管、铁钉和电线等情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景区建设与自然资源保护共同推进。

  

  为拓宽古树修复资金来源,邛崃市检察院与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锦泰保险四川分公司共同探索古树名木保护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就古树名木责任险种、保险费用、保险金额等提供法律意见,推动建立古树名木“行政+检察+保险”综合保护制度,为全市898株建档古树名木购买救护费用损失保险。通过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将古树受自然灾害、病虫害、野生动物损毁等救治修复,以及古树的日常管护、第三者责任等风险纳入保险范围,形成“林业主管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所在村镇获益”保护管理模式,古树受损修复得到有力保障。

  

  为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邛崃市检察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连续两年将“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邛崃文旅精华片区等推进公益司法保护”列入“府检联动”工作要点,并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与行政机关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线索通报与办理、办案过程信息共享与衔接、调查取证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

  

  在此过程中,邛崃市检察院还特别注重将办案实践向理论成果转化,2023年9月,该院干警撰写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破解文物保护三方面难点》被《检察日报》刊登,为提升公益诉讼促进乡间文物保护治理提供参考,守住“乡土中国”底色。


编辑:刘慧心
初审: 刘慧心
二审: 潘红
终审: 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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