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市部分区(市)县持续大面积强降雨引发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广大干部群众闻“汛”而动,不畏艰险,坚守一线,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涌现出大量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优秀个人。为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市委政法委加强工作统筹,全面加强防汛抢险期间见义勇为工作。
一、加强线索发现申报
各区(市)县组织本区域所属各镇(街道)、本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宣传媒体,通过应急抢险人员反映、报案人、目击者、视频监控等渠道主动发现防汛抢险工作中见义勇为线索,并可通过24小时热线电话(86633722/86633786)或直接向事发地镇(街道)、区(市)县党委政法委等方式申报,并同步做好证据收集等相关工作。
二、即时开展评审认定
对发现申报的见义勇为线索,迅速启动调查取证工作。尤其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防汛抢险如涉及外地游客、过路群众等非本地居民,第一时间确认人员信息,避免因人员离开后增加寻人、寻证等资料收集难度。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即时召集开展评审小组会议,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确保发现一个、评审一个、确认一个,全面增强评审认定工作时效性。
三、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全面加强防汛抢险期间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公众开展汛期应急救生技能知识科普,学习掌握防汛抢险救援过程中防垮塌、防触电等自我安全保护知识,营救之前仔细观察周边环境,尽量采用绳索、救生圈、救生衣等工具进行有效救助,倡导群众科学合理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鼓励见义勇为、见义智为,坚决避免盲目施救引发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
四、加大即时奖励力度
对发挥主要作用、事迹特别突出经评审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按省、市相关规定分级、分情节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救援过程中发挥辅助或起次要作用的人员,落实群防群治奖励和表扬通报;对提供见义勇为重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全面消除群众参与抢险救援的后顾之忧,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