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蓬安县人民政府授予方成“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给予奖励
方成,男,汉族,群众,1973年3月生,南充市蓬安县城北初级中学教师。
2024年5月6日13时许,南充市蓬安县城北中学体育教师方成陪同母亲在抚琴大道与文君路交汇处的中国工商银行蓬安支行服务大厅内办理业务,一辆停靠在银行外的邮政快递车突然起火引发浓烟,车上重要的快递物资被困“火海”。千钧一发,方成速取灭火器冲向车厢尾部,迅速扑灭火源。为防复燃,他深入车内继续喷射。浓烟与干粉中,他双眼难睁,咳嗽不止。药店大姐递来口罩,他再入火场。明火受控,但油箱周围浓烟加剧。方成边灭火边呼吁报警,并警告防爆炸,勿围观。消防车至,火势即平。
2024年8月21日,方成被蓬安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给予奖励。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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