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授予阳朝“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给予奖励
阳朝,男,汉族,1998年2月生,中共党员,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公管理人员。
2025年6月4日19时许,阳朝在屏山县新市镇二龙口广场散步,行至金沙江边时,发现一女孩独坐江岸抹泪。考虑到存在安全隐患,阳朝便上前准备询问情况,女孩突然纵身跳入湍急江水。见此紧急状况,阳朝大声呼喊“快来救人”,随后,没有半分犹豫甩掉鞋子猛扎入江,全力向女孩方向游去,从后方精准托住女孩衣领。同事紧急报警支援,阳朝一边拼命划水蹬腿,一边用手臂死死护住女孩,最终将女孩拖回岸边。上岸后,女孩无恙,110出警人员也赶到了现场,将女孩接回派出所开展心理辅导并及时通知其家人。阳朝手臂多处擦伤渗血,兜里手机因泡水报废,他却憨笑道:“值得!娃娃没事就好。”
2025年9月25日,阳朝被屏山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给予奖励。
编辑: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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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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