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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建议尽快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www.sichuanpeace.gov.cn 】 【 2024-01-26 10:29:0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大量事实证明,缺乏法治观念和是非观念,是未成年人发生违法行为最重要的自身原因。”省人大代表、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问题,今年的省两会上,他带来了一份关于尽快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议案。

  

  杜伟认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势头良好,工作水平迅速提升。但与社会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相关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亟待通过法治手段加以引导。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有利于推动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杜伟说,为了更好地引导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行为习惯,减少未成年人发生违法行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建议尽快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杜伟建议成立专项小组,负责推动《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立法工作。“专项小组应调查、统计我省各级行政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网信、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各类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设置情况及运营情况,并对工作结果进行分析。”杜伟进一步解释说,专项小组要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并结合统计与调查的结果,根据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宪法、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指导下,尽快制定、审议《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并酌情修改,尽快完成《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制定、公布与实施。

  

  “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还涉及共青团、学校等责任主体,建议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我省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行细化规定。”杜伟说,可以在条例中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比如,公安机关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对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干预和矫治;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矫治和安置帮教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在校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同时,杜伟建议在《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中明确,与重庆市共同建立健全川渝两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交流和合作,加强相关工作经验和信息共享。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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