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四川高院于7月19日上午召开党组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7月2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5次学习研讨扩大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严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开展集体学习研讨。
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并作主题发言,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切实把握决定蕴含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斗争属性,矢志不渝答好“信仰卷”,人民至上答好“初心卷”,勇挑实干答好“使命卷”,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波到会指导。
会上,参会人员视频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纪录片《领航新征程》。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领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决定精神。围绕学习主题,中心组成员秦海、刘学锋、张能、袁彩君、周磊、赖波军、罗强、谢慧作重点发言,副院长吴涛、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黎亮作自由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重点研究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全会的举行,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我国在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省法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机制制度,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做实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维护市场秩序贡献司法力量。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参与司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要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民生案件,着力推进诉源、执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作用,扎实做好长江、黄河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要聚焦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临近“收官”但不代表结束和止步,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要严格对照任务、查缺补漏,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2024年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有力有序有效完成各项学习教育工作。要注重挖掘和发现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出现的新经验、新做法的提炼完善,将一些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长久地坚持下去,确保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持续转化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川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四川高院副院长吴涛,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以上巡视员、省管二级高级以上法官,成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驻四川高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室主任,四川高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政治督导员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列席会议。
稿件:四川高院直属机关党委